不得不說,方陌安的初判定很快就獲得了印證,在第二天,7月23日下午,也就是距《家屬出世》拍攝不到半日的時候,他那位吊兒郎當的經紀人一副剛睡了個大懶覺的模樣,托著倦體,專門來公司體貼他:
崔哲臉上顯出了不該有的張揚神采,底子不像一個誠懇本分的吃死人為者該有的模樣,方陌安不由思疑起這個矗立獨行經紀人的實在身份來。
分開李秀滿後,方陌安開端了對權誌龍的研討,研討這小我偏疼的歌曲氣勢,研討這小我善於的節拍竄改,以及這小我尚未成型的音樂理念。
7月22日,方陌安完成了本身要做的事,比估計的時候還提早了一天。
“我要換人!你當我的經紀人不敷格!”
能夠這個經紀人,就是個分歧格的。
這也是胡蝶效應的本質。
方陌安真不知該漫罵本身阿誰容量有限,又隻記些無聊瑣事的腦袋,還是該感激它了。
莫非,他的不靠譜經紀人還是小我物?
誠懇說,方陌安都感覺他能夠比現在的權誌龍更體味本身想尋求些甚麼東西,因為他是個作了弊的將來人。
之以是說是長久,是因為他和經紀人是在公司的走廊上遇見的,倉促開端又倉促結束,對方隻用了一句“我是你此後的經紀人崔哲,大師要好好儘力”的話,就結束了事情的確認,讓方陌安一點籌辦都冇有。
“夠了!”方陌安吼了一聲:“不管如何,你總該對我賣力起來纔對吧。”
崔哲迷惑著,竟從兜裡取出了一麵小鏡子,粗照了一下:“還好啊,比我之前每天夜不歸宿的時候要好多了,看來有事情就是不一樣。”
對付……
“是啊,經紀人不就是個合法事情麼?有零費錢掙,另有閒事做。”
因為他是從二十年後返程到2008年的,對將來的BigBang和權誌龍有著大抵的體味,固然不見得有多少,但他卻感覺夠用了。
方陌放心頭敲起了小鼓,他對崔哲的第一感受不是很好,感覺那人一看就不是個靠譜的經紀人。
好吧……
“阿誰……你那些揭示甚麼的都籌辦好了?”
並且,那崔哲看起來也就比他大幾歲罷了,撐死不過二十五。
如許的人,真能當好一個經紀人麼?
“小子,要不是為了你,我會大下午還特地來公司一次?做人彆太不滿足了!”
以是,越多的新事物,越會促使這個社會向極新的方向生長,直到再將來的影象也派不上用處,因為個彆的生長再盛,最後也敵不過一個集群力量的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