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金竟成本身就是《變形金剛》的投資人和出品人之一,當初投資了3200萬美圓占有了兩成分額,但金竟成可不會是以就送出《What-I’ve-Done》的版權,投資歸投資,歌曲版權歸歌曲版權,這是兩碼事,該金竟成拿的錢就得拿,何況金竟成在這部電影的投資中隻占有了兩成分額,排在夢工廠和派拉蒙前麵。

何塞已經擬好了《What-I’ve-Done》這首歌的版權受權和談,這類合約比較簡樸,條目不是很多,斯皮爾伯格破鈔了十幾分鐘就確認了這份合約,然後在何塞這個狀師的見證下,以《變形金剛》製片人的身份在合約上簽了字,金竟成隨即以MrJin的名義簽了字。

簽完合約後,金竟成淺笑著問艾瑪-斯通:“明天上午另有其他事嗎?”

PS:這兩天感冒發高燒,帶病寫文,寫得糟糕,大師包涵一下。

“哦,我的上帝,竟然是斯皮爾伯格和邁克爾-貝大導演,他們兩個如何俄然來到這裡?”艾瑪-斯通一邊驚詫地望著兩個大導演,一邊在內心驚奇地想著,“MrJin明天讓我留在這裡跟他一起見這兩個大導演,該不是要把我保舉給這兩個大導演吧?”

大抵一個小時過後,也就是上午十點鐘的時候,米勒接到前台女歡迎員打來的電話,說兩小我過來找金竟成,因而米勒讓那前台女歡迎員將兩小我直接帶到了這間總裁辦公室。

“你好,MrJin。”斯皮爾伯格笑著跟金竟成悄悄抱了一下。

這份合約的簽訂,意味著金竟成將是以賺一筆錢,彆看隻是一首歌的版權受權和談,能給金竟成帶來的支出卻很多,因為此次是受權給《變形金剛》這部投資高達1.5億美圓的大製作電影。

艾瑪-斯通內心也感到欣喜,因為她曉得金竟成三人眼下所談的公司停業觸及到一些貿易奧妙,而金竟成卻讓艾瑪-斯通留在了辦公室,不介懷她聽到,艾瑪-斯通從中感遭到金竟成對她的誠意和正視,固然她剛剛纔簽了合約,但金竟成已經把她當作了公司裡的本身人。

金竟成已經從辦公桌前麵站起,淺笑著上前驅逐兩人了:“你好,尊敬的斯皮爾伯格導演,邁克爾-貝導演,我們又見麵了。”因為投資了《變形金剛》這部電影,金竟成是見過兩人的,斯皮爾伯格是這部電影的製片人,邁克爾-貝是這部電影的導演,並且客歲在奧斯卡晚宴上金竟成還見過斯皮爾伯格,兩人之間已經有一些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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