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治本之法[第3頁/共4頁]

曾有人言,朝廷殺官乾脆利落,官府殺人卻畏手畏腳,這裡的朝廷,當然指的是劉天子了。

但是恰如有一些官員的擔憂,倘若把握了刀劍的賤民,用這些兵器來抵擋朝廷,這豈不是莫大的隱患?

朝廷掌控著鐵的開采、冶煉、運輸及售賣,但對於官方鐵器的冶煉鍛造倒是大力支撐,顛末三十多年的生長,大漢官方已然密佈鐵器、兵器作坊,大者如鐵器工廠,小者如作坊,即便是根基的村落單位,也有一兩個鐵匠鋪。

「一!」

「仇深似海」呢?

就是袁恪的妻妾,想要賞景玩耍,都隻能去莊外,到明湖之畔,抑或去定邊城。

倘若不是那則禁令在,放開了交換貿易,結果能夠更佳,但誰教兩邊結仇數十年,

固然這是漢法峻厲製止的,但是每年總能產生那麼幾起,而一旦發作,便是死傷慘痛,因為他們用的械可不是扁擔鋤頭,而是「十八般兵器」。

有鑒於官方治安事件頻發,械鬥不止,盜匪猖獗,客歲便有人以為,官方兵器不由是治安不穩最大的啟事,並向劉皇發起,但願能效仿國初之時,收繳官方兵器,並製止淺顯百姓具有刀劍弓槍兵器。

而本來由朝廷運營的一些工廠,也逐步將一些淺顯鐵器、耕具的出產給放棄了,因為官方已有充足的替代者,並且,範圍更大,產量更高,即便冇有朝廷工坊出產的那麼精美,但足用。

究竟上,因為眼界的乾係,常常存在一些倖存者偏差,在有些人眼中,看到是兵器眾多,是紛爭死傷。

當然,關於官方兵器,有些說法,也的確引發了很多官員的擔憂。那就是,藏兵於民卻有好處,但在承平光陰,不需百姓保家衛國,民有凶器,就是禍亂之源,倘若用之以對抗朝廷呢?

因而,緊隨厥後,劉天子又讓政事堂製定項規定,那就是處所凡是呈現械鬥,導致毀傷者,起首問責主官;凡有盜匪為患,而不能清除者,起首問責主官。

而善於冶鐵煉器的鐵匠,始終都是大漢官方最為吃香的職業之一,而、官方數量最多的學徒就是鐵匠學徒,固然這行業辛苦,但確切屬於技術工種,學到技術,出師以後,就根基不愁吃穿了。

漢法雖嚴,卻也冇嚴到秦法阿誰份上,若嚴格依法法律,連根基的取證都難以做到小我,再加上法不責眾這一條,終究常常隻是抓幾個典範殺了以震懾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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