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殺一隻山雞,頂多出動兩匹狼,再多就不劃算了。
就連雲超和喬七叔也不例外。
喬七叔奉告雲超,這兩個方向上的足跡最多,申明狼群常常從這兩個處所顛末。
當雲超讓王石頭趴在地上以後,喬七叔俄然眼睛一亮:
雲超把事前籌辦好的一隻山雞拋了出去。
很快,統統人的吉利服都做好了。
狼的嗅覺固然活絡,但在上風口,隔著必然的間隔,也不成能聞到雲超他們身上的味道。
可惜,山雞的腿本來就有傷,現在又綁上了一塊石頭,哪怕掙紮得力量再大,也僅能帶著石頭遲緩挪動。
躲在灌木叢前麵,居高臨下,看著下方山坳裡正在歇息的狼群,雲超不由自主皺起了眉頭。
為了不被狼群發明,世人藏得都很埋冇,何況還都披著大武朝版的吉利服。
對對對!
菩薩駕前的散財孺子,豈能用淺顯獵人的體例殺狼,必定有他的獨到之處啊!
狼這類東西很奸刁,也很聰明,不像野豬一樣直來直去,見勢不妙,一旦逃竄起來,彆說獵殺全部狼群,能殺死一匹就不錯了。
“喬七叔,現在能夠開端了。”
捕獵和做買賣一樣,也是有本錢的。
山雞野兔之類的小型植物纔是它們的首要食品來源。
作為一個經曆豐富的老獵手,喬七叔既然已經發明瞭狼群的蹤跡,就不成能找不到。
就在這時候,山岡上的灌木叢前麵,喬七叔比劃了一個能夠進犯的手勢。
可惜,雲超的神通讓大師有些絕望,冇有甚麼特彆動靜。
吉利服的上風很較著,能夠隨便挪動,並且弄出來的動靜比較小,不輕易被髮明。
一隻野雞,用不著派那麼多狼出動,耗損的能量太多,完整得不償失。
受傷的山雞底子就跑不掉,兩匹狼幾近同時撲到了跟前。
不但冇能逃脫,還弄出了很大的動靜。
莫非是想用它們燃燒,用煙燻狼嗎?
一眾小子直撓頭,弄成如許乾甚麼,莫非是想學傳說中的巫師,請神上身嗎?
“超哥兒,我明白了,你這麼乾,狼就發明不了我們了,對不對?”
暮年喬七叔捕獵的時候,也曾經用樹葉往身上蓋過,但那隻是蓋樹葉,不像雲超如許,是把樹枝樹葉直接插在衣服上。
一眾小子紛繁點頭,明白了!
這隻山雞因為是腿上中弩,以是還活著,被雲超一拋出來,就冒死掙紮,想要重新規複自在。
發明有好吃的,狼群豈能等閒放過。
超哥兒是甚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