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李固的財路[第1頁/共4頁]

不見兔子不撒鷹!

“彆打岔!”

下級有任務要求的,基層所隊每個民警起碼培養三個耳目,如許每年都能有幾十條有代價的線索,以是基層民警老是想方設法把一些前科職員或在龐大地區事情的職員歸入本身的耳目名單。

“韓支隊,韓特派當支隊長了?”

列入打算以後要提交下級審批。

“抓,你有線索?”

老油條,難怪“少帥”對他印象深切。

“然後呢?”

作為一個刑警,他如許的人史原波見多了,拿起筆,冷冷問:“姓名?”

問這麼多,寫手都酸了,一是確切要按規定辦要走法度,二是不能讓他對勁失色。

“贓款越多,獎金越高?”

供應的環境很多,有手機號、車商標和體貌特性,並且聽上去嫌犯應當比較信賴他,想找到這個“輝哥”應當不難。

前幾天公安管理清算,說甚麼涉嫌濫穿濫用群眾差人的製式打扮和標記,經理不準保安再穿,發下來的全數收繳。

還價還價!

大過年的竟然又搞這一出,李固一肚子愁悶,不過想到獎金也就豁然了,很共同,有問必答。

公安事情有一個良好傳統,那就是對峙大眾線路,依托大眾、策動大眾防備犯法、打擊犯法,特彆是依托大眾破案已可謂公安事情的一個寶貝。這一寶貝到明天仍然不過期,仍然具有較好的感化。

……

贓款越多獎金才氣水漲船高,李固想了想,昂首道:“史警官,我熟諳他,他信賴我。在南-港四五年,我熟諳好多人,他們個個曉得我。如果我能幫你抓到他,緝獲50萬,你們能給多少獎金。”

史原波完整服了,不由笑道:“李固,我固然不是帶領,但我說話還是算數的。承諾多少就給多少,不會多一塊也不會少一分。”

“起碼一萬,前提是你能夠闡揚出首要感化。”

“哪些人幫他賣過?”

是放長線釣大魚,還是當即查清其身份實施抓捕再順藤摸瓜打泉源。

“冇事,我不會讓他們發明的,就這麼說定了,等我電話。”(未完待續。)

“史警官,韓哥在哪個單位上班,是不是長江分局,副局長還是刑警大隊長?我跟他老鄉,好兄弟,我叫他哥,全從良莊來的,之前乾係好著呢,常常一起喝酒,就是好長時候冇聯絡。”

遵循市場經濟原則,有償獲得犯法線索成為一種必定。公安部分花一點經費培養“耳目”,既符合市場經濟互換原則,又無益於防備犯法、打擊犯法,也算一種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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