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此處脫『邑』字,據迂評本補。

書曰:紳之束之。宋人有治者,因重帶自紳束也。人曰:是何也?對曰:書言之,當然。書曰:既雕既琢,還歸其樸。梁人有治者,行動言學,發難於文,曰難之,顧失實在。人曰:是何也?對曰:書言之,當然。

魏文侯與虞人期獵,明日,會天疾風,擺佈止,文侯不聽,曰:不成。以風疾之故而失期。吾不為也。遂自驅車往,犯風而罷虞人。

#4此處脫『一人曰吾與堯同年』八字,據陳奇猷本補。

#7『恃』顯係『持』之誤,當改。

衛人有佐弋者,鳥至,因先以其裷麾之,鳥驚而不射也。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令子欺之,是教子欺也。父欺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彘。

#10『和曰』誤為『日和』,據陳奇猷說改。

#1此處脫『燕王』二字,據張榜本補。

#8『曰』顯係『日』之誤,當改。

#3『逢』字為『逢』字之誤,當改。

鄭縣人有得車軛者,而不知其名,問人曰:此何種也?對曰:此車軛也。俄又服得一,問人曰:此是何種也?對曰:此車軛也。問者大怒曰:曩者曰車軛,今又曰車軛,是何眾也?此女欺我也,遂與之鬬。

六。晉文公攻原,裹旬日糧,遂與大夫期旬日,至原旬日而原不下,擊金而退,罷兵而去。士有從原中出者曰:原三日即下矣。群臣擺佈諫曰:夫原之食極力儘矣,君姑待之。公曰:吾與士期旬日,不去,是亡吾信也。得原失期,吾不為也。遂罷兵而去。原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無歸乎?乃降公。衛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無從乎?乃降公。孔子聞而記之曰:攻原得衛者信也。

夫少者侍父老飲,父老飲亦自飲也。一曰。魯人有自喜者,見長年喝酒不能釂則唾之,亦效唾之。一曰。宋人有少者亦欲效善,見父老飲無餘,非斟酒飲也而欲儘之。

鄭縣人乙子,使其妻為袴,其妻問曰:今袴何如?夫曰:象吾故袴。老婆因毀新令仍舊袴。

蔡女為桓公妻,桓公與之乘舟,夫人盪舟,桓公大懼,禁之不止,怒而出之。乃且複召之,因複更嫁之。桓公大怒,將伐蔡,季父諫曰:夫以寢席之戲,不敷以伐人之國,功業不成異也,請無以此為規也。桓公不聽,季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貢於天子三年矣。君不如舉兵為天子伐楚,楚伏,因還襲蔡曰:餘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服從,因遂滅之。此義於名而利於實,故必有為天子誅之名,而有報讎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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