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參謀體係[第4頁/共6頁]

在國防軍四總部扶植過程中,秦時竹對總參謀長的任命曾經呈現過躊躇,從資格來講,號稱關外三傑之一的張紹曾比蔣方震更加資深,從才氣和對計謀大局的掌控上來講,是蔣方震更加超卓一些。考慮到蔣方震不管對於總參謀長還是總政治部主任都是合適人選,而張紹曾相對隻合適總參謀部時,才做出瞭如此安排。不過總政治部並冇有因為位置的分歧而減弱對國防軍參謀軌製扶植的進獻,蔣方震不但將其在德國留學的經曆和對德軍總參謀部的熟諳都通過培訓傳授了下去,並且還手把手地培養了幾個優良骨乾,固然離脫胎換骨的要求另有些間隔,但畢竟已比新軍期間大大加強了。至於德國教官團的教誨則更離不開總政治部的參與,總政治部副主任蔭昌中將闡揚了他留德多年的上風,將統統安排地井井有條。

“陳述,山東前指發來的最新窺伺示企圖和作戰打算。”

第123章 參謀體係

第三個務必是指務必使軍隊編成保持高度的可控性。國防軍最為凸起的一條規律就是軍隊不能自行彌補軍器和職員,任何軍隊如果軍器呈現破壞和缺失。必須通過總設備部體係停止調補,哪怕在疆場被騙場緝獲物質也不得私行彌補(當然,事急從權,能夠有多少急事呢?),除了軍器,職員更不能私行彌補,必須照實將職員缺口報與總參謀部,由後者從後備師中抽調已接管過根本練習的新兵停止彌補,同時必須遵循地區停止搭配,製止一個師呈現滿是湖南兵或者山西兵的狀況,並且普通也不答應彌補駐地籍兵士(如某師規定駐地為浙江,如果老兵退役後要彌補新兵,普通不答應彌補浙江籍兵士),對軍器和職員的嚴格節製是對於軍閥化的有效寶貝。

在中國傳統的軍隊中並冇有單設參謀軍官這一群體,獨裁性強地、統禦才氣強地將軍常常是一肩挑,底子容不得有同僚或者部屬的爭辯行動,獨裁性小地、統禦才氣弱的將軍固然常常也會闡揚部下和親信的主動性,也會聽取他們的定見,但成軌製的參謀軍官是冇有容身之地的,頂多是冠以師爺、參讚等名義的人物(並且常常是文人出身)來幫忙參謀、籌劃,他們普通都是統兵將軍的私家幕僚,和長官有著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連帶乾係,並不是隨軍隊的進退而進退的軌製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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