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鬥劍(一)[第3頁/共3頁]

齊玄素聽過以後,也稍稍心安幾分。

七娘一向就有這個端方,倒不是臨時編出來敷衍他的,九百承平錢也實在未幾,乃至是再便宜不過,如果鼓吹出去,想要請七娘殺人的人隻怕要踏破門檻——他們能找到七孃家門的話。

與此同時,本來環抱在張月鹿四周的藐小紙劍也趁機飛掠而來,若論速率,不如火銃發射彈丸,可若論能力,卻不遜於“龍睛乙一”。

雷元帥躊躇再三,還是決定儘力脫手,不管如何說,是他占有主動和上風,上風在我。

由此觀之,其劍術竟然非常不俗,冇有涓滴花裡胡哨,非常精準。

“無相紙”相較於“妙法蓮華”,固然殺力有所不如,但善於竄改,可攻可守,並且對於境地修為的要求不高,就算不考慮“妙法蓮華”的特彆意義,以張月鹿的境地修為,也很難闡揚出其全數能力,反而不如“無相紙”。

“妙法蓮華”是慈航一脈代代相傳的仙劍,本來隻是某代宗主的佩劍,當然不俗,也隻是頂尖寶貝地品相範圍,不過自玄聖複興道門以來,曆代慈航之主開端不竭增益此劍,使其成為半仙物地品相,也是慈航之主的信物,現在在慈航真人地手中。

“打你都吃力?”七娘忍不住笑道,“人不能驕傲,卻也不必妄自陋劣,你畢竟是我親身培養出來的,比之張月鹿、李長歌、姚裴之流天然是差了很多,可也不是平凡人能比的,你剛纔不是還與阿誰天蓬元帥過了幾招?也不是全無還手之力,不算差了。再者說,張月鹿與你過招的時候,還是收著的,連半仙物都冇用。”

觀戰的齊玄素一向拿眼神瞥七娘,意義非常較著,七娘已經殺了一個天蓬元帥,無妨再殺一個雷元帥,歸正要獲咎“天廷”,乾脆獲咎“天廷”到底,債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癢。

雷元帥伸手去抓紙鞭,本是想強行扯過鞭子,卻不想紙鞭之鋒利不遜於紙劍,畢竟是半仙物,所謂的小孩子玩意,那是對於神仙而言,天人遠冇有這個資格。

雷元帥明曉得張月鹿不成能持有“妙法蓮華”,用心如此說罷了。

七娘持續說道:“我若脫手,你的這段姻緣前程未卜,說不定道門的前程也要斷了。以是不到萬不得已,我還是不脫手為好。再看看吧,你的張女人一定會輸,說不定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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