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太平錢莊[第1頁/共4頁]

大玄朝廷建立以後,首要任務是鍛造新幣。

對,不是考入道門,而是劃一轉入道門,也不是從九品羽士開端,而是從八品羽士起步。如許的報酬,能不優勝嗎?

“不敢當齊次席的一聲大將軍。”甲寅靈官擺手道,“我隻能奉告齊次席,比來海上風波大,常常有沉船,僅就客歲一年,便沉了十一艘大船,將近是一個月一艘了。”

承平錢莊一向對外宣稱,想要從承平錢莊查賬,除了大掌教或者天子陛下親身命令的特彆環境以外,起碼要有四位輔理同意。以是齊玄素用心冇說查賬,隻是說要看一看金庫,算是摸索,可冇想到還是碰了個釘子。

保持如許一個龐然大物,所需求的人手之多,可想而知。又因為承平錢莊高出道門和大玄朝廷的特彆性,使其自成體係,如同一個獨立王國。

這可不是齊玄素心血來潮,更不是齊玄素擅作主張,而是事前獲得過東華真人答應和同意。

乃至有人說,錢莊之人能俯視淺顯羽士。

所謂“火耗”是指碎銀熔化重鑄為銀錠時的折耗,賦稅一概征銀上繳國庫,把百姓交的碎銀熔化重鑄為上交的銀錠就有了火耗。

道門的三位輔理,彆離是張無量、李長生、姚懿。

也恰是在五代大掌教期間,承平錢莊的停業拓展到了全部東方天下,包含鳳麟洲和婆羅洲。

如果同一利用銀幣,不必重鑄銀子,便根絕了“火耗”。

齊玄素又問道:“南洋分莊總號在內裡有截留嗎?大將軍隻說你曉得的,或者猜測的,我自會判定。”

時候一長,火耗逐步成為官員斂財的手腕。征稅時加征的“火耗”大於實際“火耗”,差額就歸官員了。大魏末年時,“火耗”不竭減輕,普通府縣的火耗,每兩達二三錢,乃至四五錢。偏僻的府縣賦稅少,火耗數倍於正賦。固然朝廷也發過禁令,但並不起感化,今後也就默許了。

齊玄素在拂塵宴以後提出了檢察南洋總號金庫的要求,成果被錢莊輔理婉拒,來由是要向上麵叨教。

婆羅洲道府的貿易,多數是要在南洋總號走賬的。

高祖天子同意玄聖的定見,改換新幣從銀兩變成銀幣,也就是承平錢,冇有直接推行寶鈔,以存款根據性子的官票替代。

七位輔理,職責各有分歧,兩位儒門輔理隻是賣力監督監察,真正把握財務大權的是三位道門輔理和兩位朝廷輔理,三比二,道門具有著絕對上風。在五代大掌教期間,三道悉數臣服,五代大掌教就把握了承平錢莊,統統財務之令皆出於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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