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館裡,葉夢舒端著第二碗麪,饒有興趣的看著電視。
“本年的電視台真是有誠意啊,你看這殊效做的,比起很多電視劇裡的五毛殊效好太多了。不過為甚麼要在早上放出來呢,這不是華侈收視率嘛。”餐館裡的其彆人也在熱烈會商著。
電視台,十五樓,孟豪和殭屍擺佈已經圍了很多人,但是誰也不敢上前,隻能看著兩人比武,越戰越狠惡。
“這隻殭屍很特彆,它不怕陽光,乃至連大部分道術對它都冇用,想要毀滅它,隻要一個彆例。”任義說到這裡,卻頓住了。
“那位差人同道呢?我問問他是甚麼環境。”台長冷哼一聲,回身去找古重了。
“那是甚麼?”四周的人們還冇反應過來,就感覺周身一痛,便落空了知覺。
“不對吧,這麼血腥的場麵,電視台還能播嗎?”
“切,神情甚麼,要不是靠著你老婆的乾係,你能混到台長的位子嗎?還在內裡胡攪散搞,遲早把你告發了!”馮倩再不平氣,也隻能在內心罵罵,她轉頭看看交兵的兩人,歎了口氣,“如果有人肯為了我命也不要的話,我必然嫁給他。”
“你咋不上天呢?”孟豪閃過了殭屍的進犯,“還愛上一小我,你電視劇看多了吧。”
“每小我都故意,殭屍也不例外。普通的殭屍隻要被穿透心臟就會滅亡,而它並冇故意臟。”任義彷彿對這隻殭屍很體味。
痛!孟豪隻感覺又回到了那天早晨,那種換血的痛苦又返來了。
“以是呢?”孟豪又問。
那是吸血蟲從他們身邊掠過,帶走了他們身上的血液,乃至已經有人因為失血過量而亡了。
葉夢舒坐在餐館裡悄悄的看著麵前的鬨劇,思路卻飄到了電視台。方纔電視裡的最後一幕她看的很清楚,血是從孟豪的右手上飛出來的,量很大,但是葉夢舒並冇有從他手上看到一絲傷口。
嗡~
“甚麼意義?”孟豪問。
任義輕笑一聲,說道:“吸血蟲是殭屍身上的寄生蟲,但它們兩個卻不是共生乾係,以是你如果想要抓住吸血母蟲,實在很簡樸,用血勾引它。”
孟豪固然不是甚麼名流,可好歹也算是個名醫,如果被熟諳他的人看到他現在這個模樣的話,那麼他離著名也就不遠了。
任義:“淺顯的血液不可,要血影的血!”
“你瞎扯甚麼,現在的電視殊效這麼差,好不輕易來了個好的,你瞎扯甚麼啊!”
“任義,殭屍的缺點是甚麼!”之前孟豪不想扣問任義,一是孟豪隻要一隻右手,即便曉得殭屍的缺點也不必然能操縱的上,二是孟豪不想欠他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