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夫案結了,張翔官辭了,但陳氏的冤魂卻從未就此散去,也怪陳氏的老母親王氏吃飽了撐的冇事乾,非得給閨女上墳。當初女兒被抓的時候,王氏便感覺閨女必定有冤情,是否與張超**臨時不提,跟姑爺王昆過了這麼多年,兩伉儷豪情還是說得疇昔的,雖談不上如膠似漆,但說相敬如賓確不過分,日子過得好好的,如何能夠害死自家官人呢?此時冤案已結,本相明白於天下,王氏便買了點紙錢,在閨女墳前邊燒紙邊把事情的顛末唸叨了一遍。
此時,上一任阿誰胡塗縣官劉桐已經告老回籍了,接任的縣令叫何永萬,探花出身,名義上是包拯的弟子,剛上任便趕上這等案子,便想來個新官上任三把火,把案件查個標緻。雖說其名義上是包拯的弟子,但實際上這何永萬卻遠冇有包拯那樣的明察秋毫,接辦案子後感覺呂鐸既然有字據在手,便應是王家布莊認賬,因而便是把王家布莊的伴計全數押到了衙門,一一分開酷刑鞭撻。這一打不要緊,一個叫徐二的伴計實在耐不住板子,便流露了這麼一件事:本身曾偷聽到謝掌櫃的曾與王亮暗裡籌議想買下布莊的事,但因出價太低而被王亮回絕了,兩人從而後便冇說過話,厥後不久便出了王亮外抵店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