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竄《適婚律令》後,布衣和商戶家的適齡女子,多數十三便開端議嫁,十五出嫁。但幾近統統官宦世家和簪纓世族家的女孩兒,大多因循舊令,都還是十五開端議嫁,待年滿十八纔出嫁。
岑二爺對後代實施的都是放養政策。而岑三老爺則幾近從不管孫子孫女,他一心撲在能給他臉上增光的岑二爺身上。
岑二孃一夜未眠。
這些年,因著餬口環境的龐大,母親體弱不堪,她早早開端學著管家,與麵慈心狠的高氏、馮氏周旋,也聽多、見慣了內宅殺人不見血的陰私手腕。
可換好衣服後,她俄然想起,之前她已將二房統統的銀錢,都存入了錢莊。再過兩三日,待他們一家分開岑家,前去安坪鎮,還要花很多銀子。
景明帝為均衡人丁,便點竄了《適婚律令》,規定:凡女子年滿十三開端議嫁,年滿十五已及笄了,便可嫁人生子。而年滿十八者,則必須出嫁。年滿十八而不嫁者,其人或其家庭,將被罰銀五十兩,或者由官媒婚配,強行令其出嫁。至於男人,年滿十五則算及冠,及冠可便可結婚。
經此一事,太祖便公佈了一條女子“十五議嫁,十八而婚”的《適婚律令》。《適婚律令》規定女子十五及笄,纔可議嫁。而男人十八及冠後,方可結婚。
同時,先帝景明帝和當今景暄帝,都鼓勵孀婦再嫁。
因而,這條律令便一向儲存至今。
這條律令公佈後,女子晚嫁了,公然對其本身和腹中胎兒都無益。
做好這統統,岑二孃才從臥房出來,戴上疏影給她備好的帷帽,與守在內裡的疏影,一前一後地從梅園出來,直奔梧桐院,與守在側門的立柏一起,出了西府。
思及此,岑二孃驀地臉紅了。
即使岑二孃是大師蜜斯,但她自小便聰明敬愛,不但模樣討喜,小嘴兒更甜,天生自帶哄人本領,再加上影象和悟性遺傳了岑二爺,非常出眾,學甚麼幾近都是一學就會。不但在西府受寵,便是東府和南府的長輩們,也甚是愛好她。
岑二爺對收留鵬兒並無貳言,驀地聽到馮氏那孽胎的來源,也是非常震驚。驚奇以後,他見女兒神采丟臉,便體貼腸問了岑二孃幾句,被岑二孃繞開了話題。還不到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