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七年仲春十九日,桐木鎮發賣私鹽的熟行孫昌隆,被匪賊殺人結夥死在看到上。屍身運回後,躺在冷冰冰的木板上,身上的血跡和泥土還尚未洗去,家裡就翻了天。
郝海清說:“那好!幾位老闆都來了多時了,就等你個準信,來來來坐下說話。”
兒子、媳婦兒們要鬨分炊,統統在場的人勸說都冇有效,親戚們曉得這事兒不好辦,順得哥情失嫂意,不得不推聾作啞巴。族老在無可何如有景象下才同意分炊。明事理兒的以為,兒子孝,妻不敢;兒不孝,妻大膽。都說他們是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娘,純屬不忠不孝。親朋鄰居都嘲笑著一鬨而散。
孫強大說:“好好好!我們一言為定,駟馬難追,不見不散。”商定後兩人各自分開。
三個精魂看郝海清就不簡樸,是個大大的好人,欲魔不加思慮,就給他下了旺欲迷魂香並開端吸食他的精血來活命。
晚娘零淑芬,為人本分賢淑風雅,長相如小家碧玉普通。她原是大戶人的陪嫁丫頭,大夫人在十五年前,病重垂死之時,含淚要求孫昌隆,在她身後喪事喪事一塊兒辦了,把李淑芬收做填房夫人。當時你說分紅十七歲,一個門就成了三個孩子的媽。老邁才十歲,老二八歲,老三才六歲。顛末十五年的含辛茹苦,終究把三個兒子拉扯長大,還給哥仨娶了媳婦兒。他和孫昌隆另有生了一兒一女,兒子孫永泰本年十三歲,女兒孫虹剛滿九歲。
許仁福問:“你現在都乾些啥?還像讀書那會一樣調皮嗎?”
三個媳婦兒在盤點財物時,各無私藏了很多東西。族誠懇在是看不下去了,纔去製止他們。最後在族老的見證下,三個兒子各分得:大洋六萬塊,新修宅院一套房,沿街鋪麵兩間,金條五根。李淑芬孃兒仨分得大洋六千,金條一根,城西小鋪麵一間,並立馬搬到城西襤褸茅草屋去住。
大兒子孫強大、二兒子孫繁華、三兒子孫富有不顧世人勸止,在三個兒媳婦兒的調撥和鼓動下,逼著他們的晚娘李淑芬交出鑰匙立馬分炊。家裡的三姑六阿姨、叔叔孃舅都來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