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個環境,詳細說說。”大半夜將近三點多鐘,氣溫很低,鄭衛東點了一根菸,猛吸一口說道。
不過我倒是挺佩服這些差人的,繁忙了一整夜冇有閤眼,有些乃至連水都冇有喝一口,那股當真勁兒,讓我對差人的觀點,又有了竄改。
這一點並不算是個疑點,很好解釋,人家有錢了換車不就行了嘛。
淩陽點了點頭,道:“對,冇錯。然後呢?”
“然後,這個弄出鐳射筆的人和偷屍身的是一小我,現在屍身變成了這個模樣,被活活的剝了皮。那不消說,必定就是這小我把屍身弄成瞭如許。那麼,他到底和這具屍身有著甚麼關聯,乃至於在一小我死了以後,還要活生生的剝了他的皮呢?”
“殯儀館裡被偷走的屍身,就是我們看到的阿誰鐳射筆招出的鬼影本人無疑,但是冇有照出來的那麼可駭。能夠肯定的是,這個弄出這類鐳射筆的人,和這具屍身,應當是有著甚麼關聯。而這個鐳射筆,恰是偷屍身的人丟下的,以是說,偷屍身的人,就是弄出這個鐳射筆的人。對吧?”我漸漸捋著這個乾係說道。
因為我們兩小我屬於證人,以是一向比及車子被拖車拉走以後,我們再一次的被帶到了公安局。
“對啊,又是我。”我也很無語,為甚麼每次都讓我碰上這類事情。
“行了行了,陽姐,我現在可冇空跟你開打趣。”我內心有些煩躁,因為我總感覺,這個事情有些不太仇家。
淩晨七點,我們從公安局的門口走出,劈麵碰上急倉促走過的林靜。
因為這件事情的性子比較卑劣,以是淩陽終究拍下來的視頻,隻被儲存了一部分。公安局的帶領親身找我們兩小我體味案件細節,我們一向被折騰到淩晨六點多鐘,才堪堪算是冇了彆的事兒。
過了大抵有十來分鐘,兩輛警車吼怒著停在了我們的中間,七八個差人一湧而下。
“小陳,把手機裝進物證袋,拿歸去看看有冇有指紋資訊。”鄭衛東說道。
那輛車到底是不是他本身的車?
幾個差人在扯開屍身與墊子的時候,好幾小我都跑到一邊,吐了起來。
我撥通這個叫陳寶國的人的電話號碼,響了幾聲以後,號碼接通,俄然,車內裡響起了來電鈴聲。
獨一對不上的,就是車型。
“陽姐,這具屍身,就是我們殯儀館的時候,被偷走的那具屍身。那麼偷走這個屍身的人的目標,就是為了要把這具屍身剝皮嗎?那這個剝皮的意義在哪?”我很不解的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