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去死吧!”李叔總歸是個男人,力量比我大,一下子就掄起棍子狠狠地打我。
可就在他離空中另有一步之遙的時候,一隻長滿白毛的手抓住了他的腳踝,將他重新扯回了宅兆裡。
“如何辦啊,打死了她,她會不會變成厲鬼來索命?”一個乾乾癟瘦的小青年顫抖著,問道。
在蠟燭的暉映下,女人的屍身儲存無缺,涓滴冇有敗北的跡象。她的皮膚吹彈可破,彷彿隻是睡著了。若不是身上有多處班駁的血跡,誰能想到這是一個死人?
直到第七天,那晚天朗氣清,兩個穿戴玄色衣服的盜墓賊鬼鬼祟祟地挖開了宅兆。
盜墓賊順手把桃木釘丟出墓外,再回身看向坑裡的屍身時,嚇得呆住了。
我是誰?這個穿戴嫁衣的人不是我嗎?
李叔倒是淡定很多,他惡狠狠地瞪著地上的屍身,說:“彆慌,用桃木釘封住她的七竅,再找一個處所把她埋起來,我就不信她還會屍變!”
感遭到身下一陣輕鬆,我竟漂泊了起來。我終究看到了我的肉身,奇特的是,那張臉並不是我的模樣!
我的嘴角溢位了幾絲血液,可我卻顧不得身材的疼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