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答覆:“我剛纔就發明瞭,這裡的泥土黏性特彆強,你看看。”
李警官答覆:“多此一舉,河內裡這麼多水,用臉盆隨便弄點上來便能夠了,如果真的是在船上行凶的話,那麼為甚麼不消河內裡的水,還要本身籌辦!”
我答覆:“是有事理,但是題目還是很多啊,滅亡時候是剛纔不久,我記得我們問過漁民,漁民是發明屍身在一個半小時之前,但是發明的時候漁民並冇有立即走開,而是看了好久才發覺這是個屍身,然後再加上報案,整整用了一個半小時,這期間如果有人將屍身弄身後,再拖到了船上,如許一來時候都牴觸了,算來算去從弄死到拖到岸上底子就冇有2個小時的時候籌辦,減去漁民在這裡的時候來算的話,那麼就是用法醫鑒定的2個小時在減去漁民地點的這半個小時,那麼凶手隻要半個小時的時候將屍身拖到河水中間,然後再分開?”
法醫說完後撿起來一個石頭,颳了一下地上的泥土,然後放進了水裡,過了一會將石頭拿出來,石頭上的泥土竟然還在!
法醫說道:“是滅頂的,但是死者並不是被河內裡的水直接滅頂的,而是有效彆的處所的水將他滅頂,然後再拖到船上的,等身後在將屍身丟進河裡。”
法醫解釋道:“你看到了吧,這裡的泥土底子就用水衝不掉,如果死者是從兩岸來的話,那麼就算是在河水內裡打擊了半個小時,那麼他身上的泥土還是會有殘留,但是死者的遺物上冇有任何泥土,也就是死者不是從兩岸過來的,冇有走過土路!”
等等,死者身上冇有泥土,那麼申明死者冇有從兩岸來到這裡,死者冇有來凶手也冇有來,那麼現在這木船是如何呈現在這裡的?
我倉猝問道:“你的意義是說他是掉進水內裡滅頂的,但是這不成能啊,如果人掉進了水裡,那麼起首應當被魚咬死纔對的,並且你說傷口是死了後才導致的,豈不就是在水內裡滅頂後魚纔來吃肉,天底下那裡有魚這麼講品德,還等身後脫手的!”
我驚奇道:“如何說?”
下了車後,法醫二貨不說,直接戴上了手套,拿出了各種百般我們冇見過的東西,對屍身停止測量。
星彩發起道:“有冇有能夠,漁民來的時候凶手底子就冇有走,而是還是躲在了船上,等漁民報案的工夫他才從船內裡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