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至此處,她雙肩聳動,眼淚從指縫中流出,已然說不出話來。
範隊說:“你不說,就即是承認本身是殺人凶手。”
歐陽偉和小麥的婚期漸近,他們也開端為安插新房和停止婚禮的事繁忙起來。
這天傍晚,因為小麥有事要留下加班,歐陽偉先放工回家。
就在兩隻腳尖順利趿進皮鞋的那一刹,他俄然怔住了。
他說:“那天早晨,我跟周董分離後,就去了天國夜總會。我來到天國寨的第一個早晨,就在那邊玩了一個蜜斯,是個四川妹,模樣很正。那天我想趁著在天國寨的最後一個早晨,再去跟她玩一下,以是就……不信你們能夠去天國夜總會調查,阿誰蜜斯是68號,藝名叫青青……我跟林月除了是同事,再冇有其他任何乾係,我跟她的死,也冇有任何乾係。真的!這事你們千萬彆跟我們公司說,要不然我這個主任就算當到頭了……”
老蔡瞧了歐陽偉一眼,一張老臉漲得比豬肝還紅,恨不得找條地縫鑽出來。
範隊怒問:“那你到底乾甚麼去了?”
公司之以是能順利偷逃稅款千萬餘元而未被稅務部分發明,最主如果因為有她的儘力。
過後顛末警方調查確認,老蔡所言失實。
5
……
幾天後,林月的家人趕到了天國寨。
歐陽偉推開她,歎口氣說:“小麥,我們分離吧。”
其中啟事,倒並不是因為林月的死,而是緣於在回程的火車上,小麥說過的一句話。
歐陽偉和老蔡、周董心頭一震,久久說不出話來。
“是在我回旅店泡澡的時候。就在我泡澡的那半個小時裡,有人拿了我的鞋子,跑到驢友之家,先趁林月醉酒熟睡之機,將她殺死,再將我的鞋印印在血跡上。因為我走近林月房間的沙發特長機,是在淩晨1點擺佈,這以後再未去過驢友之家,以是警方就認定,這個血足跡是當時留下的。而警剛恰是按照這個血足跡,認定我出來特長機時,林月就已經死了。就是這個血足跡,將本來是在淩晨1點以後被殺的林月的滅亡時候,提早到了淩晨1點之前。而淩晨1點之前,凶手剛好有完整充分的不在現場的證明。這個拿著我的鞋子去殺人的人,不是彆人,就是你。你曉得我每次泡澡起碼需求半個小時,我們當時住的天國旅店間隔林月住的驢友之家,也就十來分鐘路程,如果走得快,最多一刻鐘便能夠打來回。剩下的這十五分鐘,已充足你殺死一個醉酒昏睡的女人。你把電視機聲音開得很大,為的就是不讓浴室裡的我聽到你出門的動靜。你殺了林月,趕回旅店,躺在床上,假裝看電視時睡著了,竟然一點也冇有引發我的思疑――如果不是那雙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