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真叫撞了邪了,我有一個風俗,不管是報假案還是一些子虛烏有的案件,隻要接到報警電話,趕往現場以後我總會第一時候拿脫手機錄相作為現場拍攝,但我在看進入現場的視頻的時候,的確,一個足跡都冇有,就更彆說血漬了,莫非是凶手將屍身抬出去以後,又毀滅了地板上的足跡?不,這明顯不成能……

一個男孩的屍身就被垂直倒吊在廠房的房簷上,雙手,雙腳都被人用紅色繃帶和本身的身材捆綁在了一起。

上麵,我要報告的案子,警方入庫的時候將其署名為712案件,而我,則是將其稱之為“人皮竹簽案”。

張中一是我鄰居,從小到大,他就愛研討一些老鼠蜈蚣的屍身,誰也不成想,長大了他竟然會去當法醫,還是一個……那麼變態的法醫。

凶手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覺的把這個方纔被扒了皮的孩子吊上去的?

又是一陣衝動的言語傳入我耳旁。

他的眼睛是睜著的,一向在看著空中,即便那些血液從他的眼睛,嘴巴,鼻孔,耳朵內裡漸漸的排泄,他還是閉不上本身的眼睛。

聽到這個傳言的時候,我噗嗤一下就笑了出來,笑的當然是他們的無知,這個天下上本就冇有鬼,如果有,那就是他們內心的鬼,但,笑過以後,我保持了長時候的沉默。

在我們趕到現場的三非常鐘之前,警方曾接到一則匿名電話,說是在這個廠房內裡發明一具屍身,讓我們警方頓時趕到現場,可我們趕到現場卻並冇有見到這個撥打110報警電話的那小我。

有人說,我們警方隻會在案發以後趕到現場,也有人說,警方發明屍身的時候並冇有完整庇護好現場,當然,更多的人都是在會商這個小男孩的事情,說是這小男孩死的那麼詭異,會不會和1984年在重慶呈現的紅衣男孩事件一模一樣,是出了鬼了。

張中一在現場做了開端屍身檢測,這孩子表皮統共隻要兩道傷痕,一道在脊椎口處,一道在盆骨下方三公分的處所,不消張中一說,我們在場的統統人都明白,這孩子是如何死的。

廠房內的空中儘是灰塵,看得出,這間廠房已經燒燬多年,如果說,是有人把屍身從正門帶入,那麼從這具屍身滴落的血液環境上麵來看,凶手從擺放屍身到分開現場再到我們趕往現場發明屍身,統共還不到三個小時的時候,凶手是如何毫無陳跡的進入現場而又分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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