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下)[第2頁/共5頁]

也稱“十殿閻君”,略稱“十王”。後玄門也相沿此稱。[6]判官:官名。唐

置瓶案上,奔告家人洽肴果。妻聞,大駭,戒勿出。朱不聽,立俟治具以出

[8]東廡(wu武):即東廊。廡,殿堂下四周的走廊或廊屋。此指廊

當使伊女自言之[46]。”吳夜夢女曰:“兒為蘇溪楊大年所賊[47],無與朱

曰:“今與卿永訣矣。”問:“何往?”曰:“承帝命為太華卿[58],即將

[12]瑟縮:因驚駭而抖戰、伸直。

翌日,夫人方扶柩哭,朱忽冉冉自外至。夫人懼。朱曰:“我誠鬼,不

夜赴十王殿[5],負得左廊判官來[6],眾當醵作筵[7]。”蓋陵陽有十王殿,

酹之三[11]。眾睹之,瑟縮不安於座[12],仍請負去。朱又把酒灌地,祝曰:

後一相見耳。”徑出門去,因而遂絕。

父停輿曰:“官聲好[63],我目瞑矣。”瑋伏不起;朱促輿行,火馳不顧。

陸。陸諾之。眾大設以待之。更初,陸至,赤髯活潑,目炯炯如電。眾茫乎

朱腰。感化畢[26],視榻上亦無血跡。腹間覺少麻痹。見陸置肉塊幾上。問

都言不佳。一夜,朱醉,先寢,陸猶自酌。忽醉夢中,覺臟腹微病;醒而視

五歲,來輒捉抱;至七八歲,則燈下教讀。子亦慧,九歲能文,十五入邑庠

人微聞鬨聲,呼婢往視,見屍駭絕。舉家儘起,停屍堂上,置首項側,一門

馬人從,飄忽若風,瞬息不見。悔恨很久;抽刀視之,製極精工,鐫字一行

啼號,紛騰終夜。詰旦啟衾[40],則身在而失其首。遍撻侍女,謂所守不恪

次日,眾果招飲。抵暮,半醉而歸,興未闌,挑燈獨酌。忽有人奉簾入,

[18]高義:猶高誼、美意。相訂:猶相約。訂,定,商定。

外大喊曰:“我請髯宗師至矣[10]!”眾皆起。俄負判入,置幾上,奉觴,

違也[52]。”問,“在陰司作何務?”曰:“陸判薦我督案務[53],授有官

笨。

[5]十王殿:古刹名。十王,中國佛教所傳十個主管天國的閻王之總稱,

之,曰:“此君心也。作文不快,知君之毛竅塞耳。適在冥間,於千萬心中,

判啟濃髯,淺笑曰:“非也。昨蒙高義相訂[18],夜偶暇,敬踐達人之約[19]。”

答如響。問:“知製藝否[22]?”曰:“妍亦頗辨之。陰司朗讀,與陽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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