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和嘻嘻哈哈地說:“好啊,請您記錄清楚了。我再如何也不是殺頭的罪,出去我們較量吧。你要我如何說我就如何說,要不,你們寫好筆錄,隨便如何寫,我簽個字就行。我可不想你們刑訊*供。”
這時,隔壁又傳來尖叫聲。派出所長皺了皺眉,對身邊的乾警說:“疇昔看看,聲音小點,問話也用不著這麼怪叫嘛。”那為乾警從速疇昔了。
林清和說:“所長,這怪叫聲彷彿不是問話呢,我感覺是那位總經理在叫耶。我采訪一下不可嗎?”
林清和哈哈一下,說:“真的能夠走了?要不要看看我的記者證?到時彆說我是冒牌貨喲。”
那派出所長想,這如何能夠讓他采訪?這但是政法委書記的隱私呀,他忙陪著笑容說:“記者同道,這,這可分歧適我們的規定,案件在未審理之前有些不便利。”他冇有說回絕采訪,更冇說無可奉告之類的交際詞令。
“不便利,但願瞭解。”所長說。
宋剛拿著報紙摔在林德才的麵前,“你看看,如何解釋?”這時,安康也出去了,問:“市長,您叫我過來有甚麼事嗎?”
“嗬嗬,有市無價。這麼好的題材我怎捨得賣了呢?”林清和說。
七天後,省報頭版呈現了特彆放大的題目文章:《省報記者收押記》。
宋剛說:“那位記者你籌算如何著?他可不是在臨江治下。”
派出所長忙說:“不必了,您如何會是冒牌貨?你們真的能夠走了。”
這還得了?一個賓館的總經理竟然開口罵起政法委書記來了,還這麼暴虐,那還了得?接著,那邊的罵聲俄然變成了“嗚嗚”聲,明顯,他的嘴被人家捂住了,還異化著毆擊聲。
“我?我不曉得呀。”安康委曲的說,“我真的不曉得,治安拘留不需求我具名,更冇人給我彙報。”
“德才呀,這是如何回事?這日報上的事是真還是假呀?”汪少華笑眯眯的看著林德才說,“影響多不好。隻怕是不好結束呢,你說說,如何結束?”
林德才忙說:“請市長唆使。”
何智被收押了,至於甚麼時候宣判,以甚麼罪名判刑,誰也說不清楚。林清和也被拘留了,包含那位被派出所“確認”的三陪蜜斯一同拘留了。
宋剛嘿嘿一笑,“有冇有這事,你本身內心清楚,用不著問我。至於我信不信,我自會衡量。奉告你,我真如果本身不信賴,嘿嘿,彆說這點小事,再龐大點的事,我也有本事弄得一清二楚,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