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現在,麥見強不得不承認了本身循私枉法的過程——
“你們不講信譽。”韋明全俄然憤恚地說。
“對對對,就是這小我!他拿了我的三萬塊錢,說今後就不來找我了。”韋明全衝動地說。
“給了三萬。這都是我好幾年打工掙來的……彷彿是給了一個嘴角有痣的差人……”韋明全冥思苦想,但是卻想不起來。
“我甚麼也不做,你們是不是找錯人了?”韋明全說。
麥見鞏固然嘴上不承認,但韋明全說得有鼻子有眼,時候、地點說得清清楚楚,麥見強的神采也冇法一向保持安靜,臉上陣青陣白。一邊看著的韓靜和歐陽淩菲頓時判定韋明全說的毫不會假。
“給錢了?給了多少?給了誰?”韓靜大喜,發明案件呈現了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