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規定,凡事進入看管所的懷疑犯,看管所的管束都要停止體味,叫去說話。周誌榮是重刑犯,戴動手銬腳鏈,他被叫去說話的時候,一進管束的辦公室,就‘撲通’一聲跪下了,不竭地向管束叩首……
“周誌榮?”魯婉婷當然記得這個名字,兩天前才見過的,“他犯了甚麼事?”
“管束,求求你!求求你!”周誌榮又叩首。
“多謝管束!多謝管束!”周誌榮感激涕零,並報出了魯婉婷的手機號碼。
“好,我曉得了,我現在就疇昔。”魯婉婷是個急性子,她曉得,周誌榮找她必定有啟事,不成能叫她去為他討情。
當一小我處於絕望無助的時候,常常會挑選了讓步,隻想獲得半晌的安寧而不計結果。周誌榮就在如許的精力狀況承認了捅死人的事情。
既然有人想要他頂杠,那必然設想好了各種確實證據,隻要他在筆錄上簽個字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