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局長,你是不是小題高文了?”黃海雪走到範東跟前,瞪著他說。
“說得也是,不過,現在是範東在當公安局長,這小我又是羅書記提上來的,想要找他改春秋,怕行不通吧?”莊青玲擔憂地說。
莊青玲說:“這件事情如果操縱起來也簡樸,有幾種體例,第一,把你兒子的春秋改一改,法律規定,不滿十四週歲的孩子不消負刑事任務;第二,如果春秋改不了,能夠在告狀環節想體例,告狀科的查察官對警方彙集到的證占有檢查權,能夠認定證據不敷;第三,已滿十四週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是限定刑事任務才氣人,原則上應從輕或減輕懲罰。但法律上並冇規定減輕多少,判個緩刑監外履行也冇有人說甚麼。”
“哦,我曉得了。”範曉陽的心也沉了下去。
如果他爸秉公法律,那他的事情就丟了;如果他爸循私枉法,那丟事情的就是他爸了,歸正如何做都冇法分身其美。
“爸,我先問你,如果你不備案,盧行長他們的兒子就不會遭到懲罰了嗎?”範曉陽說。
鄒世奎、黃海雪、王光輝三個門生家長也冇有走,都在等盧行長和範局長構和的成果。
“曉陽呀,爸曉得盧行長讓你來找我的意義,我隻要你一個兒子,我不能不為你考慮,你說吧,爸爸應當如何做好?”範東谘詢兒子的定見。
“被銀行辭退也不在乎?”範東問。
吃完飯,黃海雪和莊青玲分離後,又打電話約見了翁進鎮派出所的所長黃聖明。
範東猜想得一點都冇錯,派出所長黃聖明一向在那邊磨洋工,他抱著誰也不獲咎的原則,固然下課了,也不出來,就在校門口等候,等候大人物們博弈。誰最後得勝,他就倒向哪邊,乘機而動。
“我明白了。爸,你該如何做就如何做吧,不要考慮我了。”範曉陽果斷地說。
合法他們等得心焦的時候,範東帶著刑警隊的大隊人馬到了!
“羅書記敢作敢為,不向任何險惡權勢低頭,年紀悄悄就辦了那麼多大快民氣的事情,恰是我們這些剛出黌舍的人的表率。”範曉陽戀慕地說。
“黃總,明天你也看到了,是我們範局長親身帶人來措置的,我也冇體例呀。”黃聖明曉得黃總這個時候找他,就是為了她兒子的事情。
“我明白了。我感覺還是改春秋直接了當。到了查察院和法院,即便到最後能夠滿身而退,那也要影響很長時候,再說,這麼小的孩子,去鞠問的話,名義上也不好聽。”黃海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