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又問道:“你父親可留下遺言?”他敢打賭是冇有的。
那孩子還不滿十六歲,早已經被嚇傻了,聞言便竹筒倒豆子普通,將事情的原委講出來:本來他們家彆無他業,靠著一個工廠,幾張織機為生,但因為他父親是瞎子,素為祖父不喜,以是向來偏疼他叔叔,將工廠交給叔叔管。而他叔叔更是刻薄,一個子兒都不給冇有勞動才氣的父親……
“不錯。”沈默翻翻白眼道:“我是薑太公垂釣,願者中計。”
“另有,”沈默道:“按照黃七的mm反應,實在他們父親早就不管賬了,都是黃十的媳婦管錢,而對黃七一家刻薄的,恰好就是黃十的媳婦,這女人又常常以‘父親不準’為藉口,不給黃七應得的餬口費,還調撥父親與黃七的乾係,成果導致父子乾係越來越僵,讓黃七的兒子信覺得真,誤將祖父當作了仇敵。”
“不要說這個,”沈默搖點頭道:“先說說這個案子該如何判吧?”
“怒斥有甚麼用?”沈默沉聲道:“等著吧,過上十天半個月,他們本身就該把把柄奉上了。”說著小聲道:“派人盯著黃家,一旦黃七的老婆被攆出來了,就把她找來。”
過了一會兒,沈默才命人將那黃七之子喚返來,待其一上堂,便號令擺佈拿下,摁倒在地,拔下褲子,就要打板子。
內裡圍觀者一起‘咦’了一聲,本來回話應當是‘草民黃七’或‘草民不知身犯何罪’等等,而這黃七的回話則是“罪民黃七。’ 大老爺還冇判案呢,如何本身就認罪了?
“我曉得!”沈默沉重的點點頭道:“但一命換一命便能夠了,就不要把他的父親也賠上了,叮嚀他們行刑時棍子落輕點。”
把那黃七的兒子嚇得‘撲通’一聲跪倒在地,顫抖著道:“確切是我打死了祖父,但我父親前來投案認罪是他本身的主張,這跟我不相乾,請大人饒命!”說完連連叩首。
黃七便被帶將上來,沈默便宣判道:“黃七,你包庇弑祖凶手,並企圖替其頂罪,按律當杖責一百,然父子之情乃是人之大情,你身為父親,願代子受過,也算有情可原,故而減為杖三十,你可有貳言?”
“哦……”沈默擱下書,不緊不慢道:“把人犯帶到後堂去。”
“甚麼遺言?”黃十懵懂道。
嚇得那小子哇哇大呼道:“為甚麼要打我?”
兩下便把他的唇打成了肉腸,痛得黃十嗚嗚叫道:“彆打了,我閉嘴,我閉嘴……”衙役又打了幾下,才把他放開,痛得他抱著頭在地上爬動,卻一點動靜不敢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