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淑芬當初跟周大朋一起,是因為周大朋有錢,厥後發明周大朋此人對於兩性乾係不是很沉迷,獨一沉迷的是她那雙腿,以是她以為周大朋是神經病,對他更冇有甚麼好感。

幾人聽到吳輝的猜測,確切很公道,但是又太不成思議,凶手到底要乾甚麼。

周大朋在去陳啟泰家之前,在商店買了一把家用菜刀,看到姐妹倆醒了,便用刀架在陳藝蓉的脖子上,讓她不要發作聲音。

王思婷從周琳琳的高跟鞋上提取的血液確切是周琳琳本人的血液,此中還異化這一些周琳琳的頭皮構造,應當是形成周琳琳頭上挫裂創的凶器。

周大朋也曉得,本身的錢一大部分進了賴三的口袋,但是他又打不過賴三,三小我以後保持那一段畸形的乾係。

通過賴三的回想,他確切熟諳周大朋,在王淑芬的住處他也見過幾次,但是周大朋一向都冇有說話,他最早的時候覺得他是王淑芬的客人,厥後聽王淑芬說那是她之前的男朋友。

而這時飯店辦事員王淑芬,固然行動鹵莽,長得也不是很都雅,但是年青身材好,關頭是有一雙很標緻的雙腿,以是就丟棄了本身的老婆,和王淑芬來到了臨城。

當天工頭因為周大朋手部脫臼不能再乾活為由把他辭退,因而他便在街上漫步,便看到了周琳琳,發明周琳琳進了旅店後,周大朋一向站在內裡等,他不曉得周琳琳甚麼時候出來,但是他就是想再看一眼周琳琳的雙腿。

周大朋被殺很有能夠是凶手栽贓時,恰好被周大朋看到,而周大朋當時是在醉酒狀況下,以是凶手為了確保萬一,脫手殺了周大朋,另有一種能夠就是,周大朋的死,就在凶手打算以內,以是不管周大朋看冇有看到凶手,都必須死。

從周大朋處取返來的那些女人內衣,此中確切有陳藝玲、陳藝蓉和周琳琳的。

以後他便對她實施了**,擦掉本身的精、液,當他看到周琳琳的鞋,或許是想起了王淑芬,感覺她穿戴這雙鞋,顯得她的腿會更都雅,就撿了起來,然後分開現場。

吳輝開端垂垂明白凶手到底想做甚麼,“他是在向我證明,即便他不脫手,也能夠把持彆人來殺人,他把被害者擺出那種姿式,是為了熱誠、諷刺,他做的這些就是為了滋擾我的窺伺方向,他不該殺周大朋,如果不殺他的話,我之前的那些推理就真的不建立了。”

當週大豆割開時,凶手呈現了,他拿出姐妹兩人穿過的絲襪,將它纏在陳藝玲脖子上,勒死了她,脫下她的內褲帶走,然後將卡片放在陳藝玲腳上,一縷紅髮放進陳藝玲的頭髮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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