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在公交車上值班,他就一向留意,但願再碰到他。卻一向冇碰到。是他洗手不乾了,還是轉移到了彆的線路上?他想。
現在,警官感覺小偷兩次偷得錢沉甸甸的,約莫有5千元。裝在他身上一走路,那錢在口袋裡像隻小老鼠,一躥一躥的。躥得貳心慌意亂,思路走板。他家住在鄉村,父母為了供他上學,省吃儉用,一家子窮得叮噹響。大學畢業後,為了給他安設事情宴客送禮,借了一屁股債。單等他事情後多掙錢,早日還清債。他正為還這些債憂愁時,父親得了癌症,住進了病院。又得乞貸,可向誰開口呢!就明天上班前,還接到病院催交住院費的電話,說再不交錢,就停止醫治。如果這筆錢……他如許想著的時候,走到了一個公廁門口,他號令小偷在門口等著,說他出來便利一下。出來後,便利完,他冇當即出來,磨蹭了足有10分鐘。出門後,小偷還像個電線杆在那兒杵著,他就氣不打一處來,喝道:“走!”
警官把小偷帶下公交車,邊走邊鞠問,問他:“為甚麼當小偷?”小偷滑頭地一笑,說:“冇錢花唄!哪個財主願當小偷?”警官又問:“明天是第幾次扒竊?”小偷說:“第二次。”“那麼,第一次偷得錢呢?”“在身上。”小偷說著取出兩千元,交給警官。這很出乎警官的料想,多數小偷被抓後死不交代,這個小偷還算誠懇,便對他產生了一絲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