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他剛登上公交車,就對準了目標,一個裝得憨頭憨腦的小偷的手伸向了一名打扮時髦密斯的坤包。說時遲當時快,他一把抓住了小偷的手,連同小偷冇顧得上轉移的錢。牽來無數搭客佩服的目光。警官要小偷還給密斯錢,密斯卻一口否定偷了她的錢,不知是怕小偷抨擊,還是不在乎這些錢。
邊走邊冇好氣地問小偷:“上過學嗎?”小偷答:“上過。”“甚麼學?”“大學。”他一驚:“大學!甚麼大學?”“司法大學。”再細問,他們竟是一個黌舍畢業的,隻是不一個年級。他像對小偷又像自言自語說:“一個大門生當小偷,實在不成思議。”小偷說:“大學畢業後,四周找事情,到處碰鼻,就向社會抨擊。並且專偷打扮明麗,像贓官二奶,或大款情婦的女人。”
回到單位,警官照實向帶領作了彙報,把小偷偷來的錢交給了財務。固然遭到了峻厲的攻訐,但貳心甘甘心。
警官問小偷:“為甚麼給你兩次會,你都不走?”小偷答:“您一看就是個好警官。我想,您必然每天有任務的,怕您抓不住小偷,完不成任務,挨攻訐。”
再在公交車上值班,他就一向留意,但願再碰到他。卻一向冇碰到。是他洗手不乾了,還是轉移到了彆的線路上?他想。
警官是個插手事情方纔一年的新警官。他向一名老警官學習反扒竊還不到一個月,就伶仃上崗了。他賣力公交兵線上最擁堵的5路車上的治安事情,便每天穿戴便衣,在車上轉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