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六一憑感受以為這兩小我有些來頭,從內心想甩脫這兩小我。米六一冇有甚麼階層態度,他隻是一個趕腳的伕役,掙錢是他獨一的目標。米六一對兩個火伴說:“我掙的錢已經夠花,不想再趕腳了,不想再把腦袋提溜到手裡去販運槍械”。

米六一決定把這些錢給那兩個“簍子”退歸去一些,再給“燈頭”分一些,因為他曉得舍財免災,曾經有的軲轤子贏了錢身首分炊(被人弄死)。

腳伕們都是八路軍臨時雇來的閒散男人,冇有體例標準腳伕們的行動。有的人乾脆本身出錢在長安把槍械買好,背到甘泉高價賣給八路,至於轉頭貨腳伕們想捎啥是人家本身的事,八路軍無權乾預。

米六一被兩小我的豪放鎮住了,感受中這兩小我能夠來往,因而也就說漏了嘴,把本身乾甚麼謀生給兩小我捅了出去。

米六一被說得動心,這輩子顛沛流浪,已經四十歲了再不能做“遊身子光棍”!本身也有一些錢,乾脆跟這兩小我合股,掙了錢就是掌櫃。

不竭有人掙足了錢,不再乾趕腳的事,因為這條路風險太大。但是又不竭有新的趕腳男人插手販運槍械的行列。張三和牛二的首要任務,是在暗中為那些冇有乾過販運槍械的男人帶路。隻要第一次乾順手了,第二次就不需求再管,腳伕們手裡有了錢,普通都是本身買槍運往延安,因為那樣贏利多,一支槍能夠多賺一塊銀元。

公然,那一天夜裡來了兩個“簍子”,那兩小我彷彿特彆有錢,大把大把地輸,輸了錢也不曉得走人,商定第二天早晨還賭。一向賭了幾天,米六一都不敢信賴他會贏那麼多錢。看四周城牆上滿是巡查的軍隊,米六一固然在鳳棲有幾個熟人,但是那些人滿是一些不務正業的閒漢,如何把這些錢帶走?米六一真正為這些錢憂愁。

米六一嘴上承諾的痛快:再不*了不賭了,聽老哥話,彎鐮改順刀、改邪歸正。但是一聞聲骰子響,腳步就挪不動。每次南下鳳棲,都要過夜,耍一夜錢,煙花巷裡清閒一次,根基上把掙來的錢花光,尻子夾緊上路,約莫半個月後又來鳳棲過夜。時候一久不免引發稽查隊的重視。

米六一是一個老腳伕,差未幾從******謝子長開端起事時就販運槍械。十多年來米六一一次也冇有失手,但是卻冇有攢下錢,啟事也很簡樸,****。掙倆錢順手花光,到頭來還是個赤腳大仙(光棍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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