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來今後渾身火辣辣的,手心全破了,剛纔太嚴峻了竟然冇感遭到。我用手電照照前麵,公然有一條幽長的墓室甬道。我有點衝動,都說盜墓盜墓,光在小說和電影裡見過,現在能活生生在一個地下空間裡看到前人的遺址,這類鎮靜和震驚,冇有身臨其境真的很難體味到。
我又給安歌打電話,還是冇法接通。我想了想,撥給老廣,仍然冇法接通。
此時此景冇法描述的震驚。
一邊用腳劃動,一邊用手保持均衡,屁股坐在土上,時候不長到了上麵。
人俑應當是陪葬用的吧。手電掃到它們麵向的最火線,那邊是牆壁,我清清楚楚看到,牆上有一個龐大的壁畫圖案,用的是青紅色顏料,和黑牆構成光鮮的對比,看得很清楚。
我想了想,彆這麼毛躁,再等等。
從速多爬幾步,公然爬出洞外,這裡是個黑森森的空間,像是龐大的墓室。我站在地上用手電照,後背的汗毛頓時豎起來。
我一把拉住他,我比他年齡大,如何能夠讓他趟雷。我瞅見地上的鐵鍁有了主張,表示他讓開,我抄起一把鐵鍁順著樹洞扔出來。
前麵傳來李大民的聲音:“王哥,你累了?”
我接著說:“第二種是他們困在墓裡還冇分開。這不是廢話嗎。”
我細看這些人俑的模樣,彷彿朝著這個圖案在做某種典禮,透著激烈的典禮感,這個圖案酷似一種信奉圖騰。
我拿起來一看,嚇得差點冇尿了,從速扔地,這是一截人的手指頭!
最為古怪的是,這些人俑全都穿戴衣服,可惜年代長遠,衣服早已襤褸不堪,連款式都看不清,隻暴露內裡黑糊糊的身材。
我嚥著口水說:“方纔在洞壁上發明個東西,你猜甚麼。”
我蹲在地上比量了一下,進也能進,但是太費事。
閃光的玩意是手指上戴著的一枚金色戒指。
李大民打動手電往裡照,甚麼都照不到,烏黑一片。
“現在如何辦?”我問。
我把揹包先塞進洞裡,然後一貓腰鑽出來,這一出來發明壞了,洞本來就狹小,揹包完整隔絕了前麵的視野。我退又退不出去,前麵李大民已經出去了,我隻能一邊推著前麵的揹包,一邊往裡爬。
我“嗯”了一聲,用手扒拉著斜上方的土層,沙土嘩嘩落下來,那閃光的東西埋的極深。土層越往深越硬,我用手電的尾部用力鑿了鑿,那東西跟著土掉下來,黑糊糊一截。
我撿起地上一把鐵鍁,一手打動手電,謹慎翼翼往裡走,李大民躡手躡腳根在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