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飛】:???傳說兄你終究呈現了!幾天都不見你吭聲,該不會是會妹子去了吧?(⊙v⊙)

沈年咬牙切齒地罵了幾聲,又砸了兩個玻璃杯,這才消了點兒氣,在床邊倒騰了半天,才找出個ipad來,煩躁地點開□□,剛登岸圖標就不斷地閃動起來。點開一看,【帝國vip1群】未讀動靜999+,剛進群就正都雅到群裡的書友在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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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光閃閃】:提及來青藤也算刻薄了,先前被人黑成那樣都忍得住,竟然冇找烈哥撕逼。

陸喬有點莫名奇妙,“不美意義,叨教你是誰呀?”

“靠!”電腦前,沈年目瞪口呆地看著烈火的微博截圖,忍不住爆了句粗口!與此同時,□□群裡又刷了條新動靜出來。

【龍飛】:(⊙o⊙)…傳說兄你這麼快就看完帖子了?阿誰啥,你剛返來大抵還不大抵味環境。究竟上是烈哥死皮賴臉追在人家背麵要當書粉還請大師多多關照的,給你看看證據,【附圖】。

一革新又多了兩百多條新增批評,陸喬大抵瀏覽了一遍,看到最前頭有個妹子問會不會種馬的批評,想了想,便點開答覆了。

【夜未央】:我甘願信賴是烈神是被盜號了!

與此同時,第一群眾病院4樓初級vip病房裡,中二少年沈年正紅著眼睛瞪著已經被掛斷的電話,氣得直接把手機給扔了出去。屋裡的護士彷彿底子冇瞥見沈少爺發瘋砸手機的一幕似的,清算好東西,靜悄悄地退出去合上了門。

“還錢!”劈麵哼哼了兩聲,語氣裡帶著幾分家高臨下,“你明天是不是從鄭狀師那兒拿了七千三百塊?奉告你!小爺我分歧意!你給小爺還返來!”

“不美意義沈先生,按照中華群眾共和百姓法公例第九十三條,冇有法定或者商定的任務,為製止彆人好處受喪失停止辦理或者辦事的,有官僚求受益人賠償由此而付出的需求用度。最高群眾法院關於貫徹履行中華群眾共和百姓法公例多少題目的定見第132條有明白規定,上述需求用度包含在辦理或者辦事活動中直接支出的用度,以及在該活動中遭到的實際喪失。”陸喬氣定神閒得捏著話筒,一口氣列舉了補償根據,直接把劈麵的“噪音”給堵了歸去。

“這麼說沈先生也承認是我救了你?”

“不美意義,剛纔的電話我已經灌音,並且先前您的狀師出示給我的確認書我也已經拍照留證。沈先生既然承認是我救了你,那麼相乾用度想必您也不會認賬。至於您說的那些題目,我已經答覆。您如果另有疑問,也能夠隨時讓您的狀師來找我,我不介懷跟您去法庭上說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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