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打獵[第1頁/共3頁]

夜晚的阿什比奈村落,一片沉寂平和,夜餬口很少。這裡隻要一家酒吧,一家超市,一個加油站,以及一家為旅客供應留宿的旅店。冇體例,阿什比奈畢竟是個鄉村,很小的,人丁隻要兩百來號,不成能會有多少夜餬口之處的。這裡離不萊梅城隻要二非常鐘的車程,年青人喜好玩,普通都是開著車子到不萊梅,玩夠了再返來。

“傳說也都是過眼雲煙罷了。明天我們來打獵,彆扯這些閒鼻子事情了。先說好,老哥打到的獵物不給你吃,你如果打不到,就餓肚子去吧!”

“切!”二蛋不屑,“那你看看這隻山雞是公的還是母的?”

二蛋嗬嗬一笑,道:“江湖上,一向都傳播著你的傳說呢。”

行走了四非常鐘後,兩人進入了山林深處,能夠打獵了。兩人的腳步放慢,相互分開一段間隔,手電筒都封閉了,用上夜視儀。

彆的,兩人還都用上了紅外夜視眼鏡,對準和夜視二合一,當真是打獵必備物品之一啊!除了夜視儀,當然還少不了強光手電筒,刀子,打火機,等等。歸正一些必備的設備,兩人都帶上了。

楊拓奉告二蛋,麋鹿不能打,因為數量少,在德意誌是庇護植物,熊和狼也不能打,能夠打的有野豬,野兔,等等數量比較多的野活潑物。

隔著二十米的間隔,楊拓的弓弩發射了一隻弩箭。隻聽嗖的一聲響,弩箭竄了出去,精準的射到了身材收回紅外光躲在草叢中的不著名獵物身上。

發明獵物對李二蛋來講毫無壓力的,因為他的神識比較強,隻要六識儘出,周遭的獵物都會被感知到。但是,他冇有放入迷識,而是要用“真本領”找到獵物,再把獵物給獵殺了。

李二蛋朝楊拓行走的方向望去,不遠處的草叢中看到了一個收回紅外光的小物體。他脫口而出一個植物的名字,“是野兔。”

這片山林並冇有原始叢林的那種恐咘感,樹木都不是很粗,之間的間距很大,藤蔓等灌木比較少,空中上長著一層綠油油的小草,就像叢林公園似的。

鳥在夜晚蹲在樹枝上歇息,用手電筒一照,眼睛就會被閃瞎,蹲著不動,這時候對準來一槍,很輕易就能打下來的。另有野兔,野兔也很成心機,夜晚有趨光性,用光照他們的眼睛,它們會主動的朝光源奔馳。

山林裡烏黑一片,但兩人帶著夜視儀,能看到路,也能看到獵物。楊拓老大哥說的不錯,越往山林深處,獵物越多。走進山林不到半小時,二蛋就看到了三隻野兔,兩隻麋鹿,另有好多隻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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