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起看曹雲,曹雲無法道:“教員內心是能夠有負能量的,畢竟是人嘛。但是傳授給門生的東西不能有負能量,必須主動向上……好吧,我之以是情願接這案子就兩個啟事,一來司馬落有設法,二來呢,畢竟是名流案。”
警方在阿強的換衣櫃中找到了死者沈適的腕錶和幾萬元的現金,警方以為阿強是殺人擄掠以後,通過安然樓梯達到一樓的員工換衣室,存放好擄掠物品,再回到三樓。警方猜測阿強本籌算藏住屍身,等九點放工,他便能夠名正言順的帶走擄掠獲得的東西。並且警方在換衣室找到證人,證明阿強八點三十五分才達到換衣室。
陸一航道:“第五點,要命的一點,阿強是求人調班,阿強本是賣力二樓餐廳洗手間的PA,在宴會當天,他壓服了賣力三樓的PA和他調班。針對這點,他剛開端說喜好白茹,厥後又說想多賺點小費。”
天馬狀師統統這麼一名狀師,在一次辯白中,因為他本人也不太信賴拜托人,對案件冇有經心,導致其拜托人被判了十九年。十多年後,警方抓獲了一名罪犯,罪犯供述了拜托人所乾的案子。顛末全麵調查,證明狀師的拜托人是被冤枉的。但是拜托人已經在三年前病亡。
“雲隱,不管被告有多少卑劣操行,不管警方把握多少證據,如果被告不向狀師申明本身殺人,那麼狀師就要無前提的信賴被告冇殺人。或許阿強真的殺人了,但萬一冇有呢?如果連狀師都不信賴阿強,天下上就冇有人會信賴阿強。其次是司馬落的態度,我不太清楚司馬落是小人還是君子,但是他既然冒險指定案件給狀師所,我想他有本身的設法。”
曹雲說完這個故事,大師沉默不吭聲,好久後高山杏弱弱道:“你電話裡奉告我,隨便走下過場……是不是我記錯了。”
曹雲道:“我本人不喜好刑事案,就是因為不想揹負這份壓力。民事案儘能夠幫店主討取好處,少了,或者討取不到,就是丟了麵子,或者被店主漫罵毆打一頓。刑事案不一樣,代表一條性命,寧肯托其有,不成信其無。就算阿強承認了殺人,我是他狀師,我也會全麵考慮其供詞和現場證據,檢察是否有出入。”
曹雲想了好一會,道:“這家鹽水鴨的味道真不錯,哈哈……一航,明天和我去看管所,見見這位阿強。”
陸一航道:“第六點,最直接證據,腕錶上有血滴,是死者沈適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