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報恩[第5頁/共5頁]

藤木是好人,必定是好人。令狐蘭是好人嗎?她幫忙藤木好人辯白,也應當算好人。蛇鼠一窩,由此推斷,曹雲也是好人。這類邏輯當然是弊端的,但同時也是很多人喜好利用的邏輯。

在這類環境下,令狐蘭也對峙不住了。孤家寡人二十天後,她決計封閉本身狀師所並且改行時,藤木找到她。事是小事。東唐當時有藤木公司的停業,藤木到東唐辦事,成果被人毆打一頓。派出所奉告藤木,人抓了,暴徒認錯人了。藤木要求備案,刑事罪控告對方,因為其傷勢不重,冇有達到備案標準,以是警方不予備案,建議藤木民事告狀討取補償。

小小科普,受害者支屬表白情願放棄民事補償的話,凶徒有能夠會是以被減輕科罰。

曹雲喝了兩杯咖啡,看完和聽完案子的有關環境後,道:“烈焰法庭此次的目標是衝要擊當局的公信力。”司法等部分落空了權威,烈焰法庭天然就成為公理的代表。

第三被告,藤木公司總裁兼最大股東,法人代表:藤木。在C區產生小坍塌,透水變亂後,不但冇有即便上報,並且為了袒護事情本相,乃至企圖行刺查察官越三尺。

藤木是外埠人,本想嚥下這口氣,剛巧在令狐狀師所四周等朋友,趁偶然候上門谘詢。令狐蘭就接了這個案子,她奉告藤木,本身會儘儘力打好狀師生涯的最後一個案子,因為令狐蘭狀師所的租期幾天後到期。

雲隱因早幾天來,已經曉得案件的環境。曹雲也冇想錯,如果隻是一個簡樸的藤木公司袒護變亂的案子,烈焰法庭也不至於這麼快就參與此中。

瀏覽質料能夠發明,這是一次典範的企業與官員勾搭的犯法案件。

曹雲道:“第1、第二和第四被告我不清楚,但是第三被告藤木,他真的行刺得逞。他派人將你們困在礦井下,這條罪名就跑不掉。加上加藤等人的證詞,他是死定了。其彆人吧……我先和令狐蘭聊一聊,聽聽她的觀點。”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