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章 說服[第1頁/共6頁]

遵循法律標準,欺騙得逞凡是不會被告狀。當然,檢控官也能夠告狀,但是即便科罪,恐怕法律也冇有多少懲辦力度。

九尾正色道:“我信賴她逃脫不了法律的製裁。”

曹雲道:“我猜測是後給錢,但是不解除先給錢的能夠。這點我們絕對不能搞錯,要調查清楚,就需求查賬。我信賴對你們難度不大。”

曹雲:“感謝。”

九尾看曹雲:“我總覺你不成靠。”

因為有曹雲,這案子就被諸葛明交給九尾措置。

曹雲:“一,托尼被殺手所殺。二,警方全麵參與調查。三,崔茜有累累前科。四,你冒這麼大風險不就是為了錢嗎?錢都已經到手了,你情願獲咎一個崔茜,還是情願和全部司法界為敵?五,彆說甚麼人道,你棍騙客戶已經冇人道,現在是你贖回靈魂挽救客戶的時候,你跑路就即是救人一命。巴拉巴拉,我隨便都能想一堆說詞出來。壓服陳靈跑路不要太簡樸。”

諸葛明:“行吧,我們保持聯絡。不送。”諸葛明不想曹雲參與他們的事情,參與司法調查。鬼曉得曹雲會如何折騰。曹雲在供應了一個相稱好的切入點以後,其代價為零,粉碎力未知,趕走最好。諸葛明也會反向思惟,就算這個切入點失利,你曹雲的好處是難堪崔茜,還會找上門來。

曹雲道:“你如果不告崔茜行刺得逞,不擺出點東西來,孫父十有八九還會落入這個女魔頭的圈套中。在本案欺騙這個環節,崔茜為甚麼對峙說是陳靈主謀?崔茜說是陳靈暗中聯絡本身,本身被陳靈壓服。第一個啟事,冇有證據。主觀能肯定誰是主謀,但法律冇法肯定誰是主謀。第二個啟事,崔茜在供詞中仍舊堅稱本身愛孫父。目標很較著,崔茜冇有放過孫父這塊即將到嘴的肥肉。最無益證據是,崔茜禁止孫父立遺言,將遺產留給本身。”

九尾點頭:“證據太虧弱了,你的這條邏輯鏈是建立在對方狀師是吉利物的態度上。你如何證明這三點?”

九尾道:“陳靈供詞中申明一段說話,陳靈說:孫父身材不錯。崔茜說過:等結婚後,我弄死他不就行了?崔茜否定本身這麼說過,我們也冇有證據證明崔茜說過。即便崔茜說過,弄一字又有很多解釋,乃至能夠瞭解為調侃和開打趣。如何控告人家行刺得逞?”

在桑尼籌辦告彆時,話很少的陳靈拉住桑尼問,假定現在她自首的話?

諸葛明問:“假定是先給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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