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侵權[第2頁/共5頁]

用一億美圓就拔除陪審製,烈焰已經贏了。

曹雲很共同的出辯白席,拿了紙巾蹲在地上。

曹雲道:“幫,幫忙,幫忙彆人。這詞是指在幫忙人知情的環境下,對彆人停止幫手和幫忙,稱之為幫。”

桑尼:“強詞奪理。”

九尾還在全麵善悉質料,令狐恬兒先上陣:“起首是誹謗罪,誹謗罪的定義大師都曉得,我簡樸申明一下。誹謗罪,就是假造和漫衍不存在的究竟,對對方停止貶損。從節目組供應的質料來看,大量收集帖子對犯肆一家人停止進犯,進犯中帶有很多假造的成分。諸如,犯肆老婆在內裡有人……”

曹雲和歐陽逸商討過,欺侮罪冇法打。不但是這帖子,巨量進犯、漫罵和諷刺犯肆的都能夠打成欺侮罪。

有錯能改,亡羊補牢,來得及。固然多花了很多錢,但起碼目前大名城的生長都在烈焰節製當中。等犯X案播出以後,公眾必定對司法存在的弊端停止會商,來歲就是大選,很能夠是以竄改東唐乃至全唐的法律。目前最直觀的一個影響,節目播出後,陪審製將遭到質疑,很大能夠被拔除或者是降落陪審團的科罪權力。

桑尼:“反對有效。”

九尾:“反對,我們現在庭審是誹謗罪和欺侮罪,與兩名小孩滅亡冇有直接乾係。辯剛正在動煽陪審團增加對被告的負麵情感。這裡提示陪審團,請不要受辯方狀師的言語影響。”

曹雲道:“OK,犯肆在幫彆人養孩子,叨教申明過這個孩子的身份嗎?有說名字嗎?有指出是犯肆的孩子嗎?”

曹雲:“我是講法律的。”

曹雲:“不承認。”承認了就冇陪審團的事了。這案子要贏就隻能贏在陪審團,同時也幫烈焰贏,也幫本身和歐陽逸五十萬刀贏。

曹雲站起來,身材柔嫩的蹭柱子,拋媚眼:“帥哥。”

曹雲:“我解釋一下,起首是第一部分,發帖者即便不住在犯肆家四周,他隻涉嫌誹謗本身。第二部分,犯肆的老婆在內裡有人,觸及的主體是犯肆的老婆,不是犯肆,犯肆無權究查。第三部分,犯肆在幫彆人養孩子,歐陽,你在幫彆人養孩子嗎?”

歐陽逸:“幸虧我們有陪審團。陪審團是有造法服從的一個個人。在美國等發財國度陪審度製中,常常呈現陪審團合情分歧法的裁定。諸如比較喪失原則,另有聞名的辛格審判,促使了美國出台第一條法憲修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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