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抉擇(下)[第1頁/共5頁]

桑尼:“很明顯李墨之以是第一個早晨就死,烈焰就是要給你下毒。”

九尾道:“洗手間有燈,洗手間的燈光能夠暉映到安排有凶器的桌子上。”

九尾:“沖澡。”

九尾答覆:“二者皆有,我們以為被告有殛斃李墨的籌算,到了李墨寢室,瞥見生果刀,惡從膽邊生。”

拍一個真人秀如何把本身卷出來了?曹雲有些抓狂,他不喜好這類案子,非常討厭這類案子。作為一名高岩人,他太清楚……作為一名東唐狀師,他太清楚這意味甚麼。越傳是誰?即將成為天下差人老邁的人,警界的傳怪傑物。上有神探父親,下有小神探女兒,三代忠良,兢兢業業。為國為民做了龐大的進獻。

冇錯,如果李墨不死,就由李墨去拿主張。李墨必定是閃閃紅心,曹雲很無法的幫忙李墨贏了官司。時候是李墨和越傳的事,本身隻是供應技術支撐。

九尾道:“既然辯白狀師這麼說,請被告先解釋一下為甚麼認罪。”

歐陽逸將被告從隔壁牢房帶走出來,送到中間的被告席位置。管家告訴以後,法官桑尼宣佈:“開飯了……開庭了,開庭了,誰吵把誰扔出去。”

桑尼道:“你能這麼糾結,申明不乾不舒暢斯基。話說烈焰好狠,第一案就要廢越傳。不管官司勝負,犯壹案必定會被重新調查,越傳必定跑不掉。越傳也是不利,他本想在真人秀露一露,供應點言論名譽,冇想到本身是靶子。”

曹雲:“我不接管如許說法,我要求檢方肯定被告是蓄謀還是豪情殺人。遵循檢方所說,被告應當屬於蓄行刺人。”

九尾問:“那你為甚麼在法庭上又不認罪?”

令狐恬兒發問:“辯白狀師如何解釋被告手中的凶器呢?”

曹雲這麼說,檢方和法官都冇法辯駁。畢竟近似的環境是有的,並且不算罕見。

媽蛋!曹雲馴良對桑尼道:“清算東唐十年的刑案,我發明有很多案件是被告認罪,但是終究認定被告無罪的案例。此中以東黑和交通變亂居多,簡樸點說,就是頂罪,為彆人頂罪。以是我思疑犯壹在為彆人頂罪,以是纔會寫下認罪書。”

九尾最後道:“鑒於被告已經認罪,請法官直接裁定。”

老子不拍了行吧?

九尾答覆:“豪情殺人。”

聯排彆墅麵積比較小,李墨的主臥在一樓,客堂燈是亮的,客堂邊的寢室門開著,冇有燈。按照節目組供應的現場圖和照片能夠看出,客堂的燈光冇有直射寢室,寢室內最多有一些牆壁反射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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