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必輸之案[第1頁/共3頁]

“當然,我能感遭到。”

魏君低頭道:“我也想去聽聽,我傳聞過這個案子,但是不體味真相。”

魏君:“我想它的品格也應當很好。”

雲隱撥打電話:“老翟,我在高山狀師所。你幫我送一套新沙發,新茶幾,新書桌……不,你叫個設想師過來,我這邊需求裝修……空間不大,十平方米不到,三百萬預算,恩,行,拜拜。”

“羊信夏令營。”

雲隱拍掌:“說的好,人間正道是滄桑,我和你去。”

曹雲道:“我在高岩市考狀師證的時候,看過羊信案的全數庭審記錄,能夠說滴水不漏。對方冇有鑽空子,美滿是用光亮正大的法律打死了被告。被告的狀師也不錯,一個缺口打不開,就換一個缺口,在我看來是刀刀致命,但是令狐在法庭上早有籌辦,將被告狀師的每一刀都悄悄化解。並且理直氣壯。”

陸一航問:“甚麼案件?”

因為父母都簽訂了全權拜托合約,固然社會上很有爭議,但是羊信夏令營一向在創辦。日川本人也始終是羊信夏令營的最高構造者和賣力人。

曹雲道:“但是我們現在有必然本錢了,仰仗上一個案件,我們能夠向中小型貿易公司兜售本身。顛末時候和事蹟的沉澱,漸漸的上升到一家聞名的貿易狀師所。”

“如何能夠?”高山杏道:“亂花葯物,電療,體罰……如何能夠會敗訴?我不信賴夏令營曾經的幾千名學員,冇有一小我情願出來作證。現在是一名十四歲的女孩死了,她找任何能夠的機遇去他殺,可見她絕望到甚麼程度。而如許的夏令營還在創辦,每年都有笨拙的父母破鈔高價,將本身的孩子送到夏令營中。我必然要接這個官司,誰和我去。”

“哦,買噶。”陸一航拍額頭:“我曉得這案子。”

“一分錢一份貨。”

魏君走到雲隱麵前:“你利用的是非常好並且非常貴的手機。”

曹雲勸說道:“杏子,沉著,現在狀師所漸漸在復甦,隻要我們抓住機遇,接管一些貿易上的法律拜托,高山狀師所就遲早會回到當年的光輝。現在我們冇有本錢去接這個案子。”

女生的母親這半年來一向在尋覓能幫本身打官司的狀師,不但因為三年前有訊斷在先,並且法庭已經裁定女生母親敗訴,以是一向冇有狀師情願接這個案件。當然,最首要啟事是,母親是位單身母親,工薪階層,有力付出高額的訴訟和狀師用度。反觀羊信夏令營,其長年合作火伴為東唐聞名的大狀師令狐蘭。大狀師令狐蘭具有本身的狀師所,主狀師隻要她一人,她的三名法律助理全數是辦案經曆超越十年的狀師。固然人未幾,但是令狐狀師所是公認精英狀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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