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著來她當然不成能傷到我們的郡主,但是那天恰好是卓瑪的生日,她一歡暢就喝醉了,非要往虎帳裡跑,我們勸都勸不住。”

“瞥見冇有,阿木叔叔都不介懷,你唧唧歪歪的乾甚麼?”對勁的向穀神醫使了個眼色,笑著問道:“我到了草原,那些姐妹們應當會喜好我吧?”

那種迫不及待想要將她送給這個草原粗鄙之人的語氣,她聽著狠不舒暢,“我是不會喜好一個不懂情調的莽夫,卓然,你斷唸吧。”

他搖點頭,“卓瑪已經有了未婚夫,並且還比冷閻風大了五六歲,如何能夠喜好一個小弟弟?她一向把公孫未名和冷閻風當作弟弟看,他們三人還結為兄弟,一起出去兵戈呢。”

公孫未名感覺有些無趣,站起家來籌辦分開,被她叫住:“如果當初將你帶回家的是我而不是公孫韻兒,你會不會像愛她一樣愛我。”

他搖點頭,“本來也冇有那麼討厭的,可自從產生了那件事,草原上的人對她完完整全討厭了。”

他抱愧的笑笑,這件事情也不是甚麼三言兩語能夠說清楚的,深思半晌後,“曾經有一次,單於的女兒卓瑪郡主想去找冷閻風學他逃竄的本領,被她使壞摔下了馬,當場摔斷腿,現在還躺著呢。”

單獨喝著悶酒,不知不覺醉醺醺,看著統統人都不紮眼,對統統人都像是他們欠了她甚麼,特彆是在根公孫未名嘻嘻哈哈的卓瑪,有種恨不得頓時將她撕碎的打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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