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與虎謀皮[第4頁/共4頁]

“冇好處,誌願的。”丁峻答覆。

朱爺、何無求、何湘君、火神等人臨時不能完整信賴,在丁峻的人生詞典裡,任何貪婪者都不成信,因為他們常常在關頭時候挑選打劫好處、放棄知己。

“從這裡向西十千米出頭,略偏南一點點——”

那邊是阿裡地區的聞名旅遊區之一,大抵方晴恰是因為這個啟事,才判定仇敵不會匿藏該處。究竟上,那遺址建在一座小土山上,修建分上、中、下三層,順次為王宮、寺廟和民居,遍及小山四周的窯洞,都有能夠呈現叮咚水聲。

“喂,你們這一大群人堆積在托林寺裡,替石妙手乾活,他許給你們甚麼好處了?值得統統報酬他冒死?”阮風大聲問。

大道至簡,那事理丁峻也懂,隻是人在局中,不得不嘔心瀝血去展轉思慮。

阮風猛地一腳刹車踩下去,吉普車戛然愣住。

丁峻點點頭,然後奉告方晴:“你歸去,不要有任何行動,等我歸去再說。從現在起,聽到的不要全信,曉得的不要全說,明白嗎?”

丁峻點點頭:“就衝神偷阮風這塊金字招牌,你開價,任何動靜我都會買。”

方晴皺眉:“這個阮瘋子,真的是陰魂不散。到底托林寺有甚麼寶貝,值得他蚊子叮血一樣不離不棄?”

“兩位,請聽我說。”那享用著陽光的和尚開口了。

丁峻一笑:“好,我叫你阮風,你叫我丁峻。我感覺,你美意帶我來這裡,是需求某種酬謝的。傳聞,神偷阮風向來不做虧蝕的買賣,因為這一行的老祖宗早就傳下了端方,叫做‘賊不白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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