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死見人,活收屍[第1頁/共3頁]

我轉頭看去,遠處的老衲人正目光幽幽的盯著我看。我見狀,便籌算分開,免得對方生疑。

“主持,”我問,“為甚麼死要見人,活要收屍?”

“十三,你的比方非常得當,但是若應用在貧僧的身上,卻分歧適。因為貧僧隻賣力收屍,至於活人如何去死,這與貧僧無關。”老衲人說道。

我點點頭,問:“然後呢?另有嗎?”

恰好有一句古話說得好,叫:紙包不住火。犯法就是撲滅一把火,而想要瞞天過海,不過隻是用一張紙蓋在了火身上。”

“買家死,不必然是因為佛像,但和佛像有乾係是絕對的,”老衲人說,“張毅衛,他到底死冇死,這還是一個謎團。正如貧僧前麵所說,‘死要見人,活要收屍’,而我們還冇有見到張毅衛本人,不能鑒定他是否已死。”

我想了想,點頭承諾下來。

年青女人說:“我冇筆,我念你聽,記著了,我的電話是139……”

我一臉黑線,問:“但是,一旦你脫手殺了人的話,那你不就是在犯法了嗎?不怕法律製裁嗎?”

“走吧。”老衲人冇有多問。

老衲人點頭:“不必然。”

我愣了愣,問:“主持,你到底甚麼意義?莫非說,他如果死了,我們必須見到人,但如果冇死,我們就要讓他死,然後去收他的屍嗎?”

“好,好的。”我忍不住多打量了幾眼這個年青女人,隨後就往老衲人那邊跑了疇昔。

我低下頭,嘀咕了一句。

我沉默了好一會兒,最後開口問道:“尊敬的主持,叨教您為甚麼要千裡迢迢的帶小弟來到這裡?”

“額……行,冇題目。”

“冇甚麼,就隨便聊聊罷了。”我隨口對付了一句。

“因為忌諱……”老衲人,“買家冒犯了佛像的忌諱,導致佛像睜眼……殺人。”

“嗯。”

我驚奇了。

“犯法?”老衲人的目光時而深遠,時而深沉,“犯法這個詞之以是存在,是因為犯法的人罪過透露,被彆人發明瞭,反而如果犯法的人罪過不透露,那何來犯法一說?”

“記好了嗎?”年青女人貼在我身邊問道,又在我的耳朵中間撥出一口撩人的熱氣,“歸去以後,記得打電話給我哦。”

“額……”

我呆了一下,然後說:“你的意義是,如果犯法了,但是隻要能夠瞞天過海就行,對嗎?”

“另有這類說法……”

我問:“以是阿誰叫張毅衛的人死去,是因為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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