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年青的背叛者會扭曲這項傳統的原意,想要結黨成派地構成處所權勢。就像街頭黑幫一樣,這些小幫派常常相互爭鬥。但隻要他們不違背躲藏的戒律和親王的號令,不讓事情鬨得太大,長老們並不會在這一點上加以過分束縛。究竟上,親王凡是會設法讓這些街頭幫派相互分歧,讓背叛的血族成員相互壓抑力量。
中世紀之前的血族大多有本身的地盤,但當代的血族範疇凡是是指親王的轄地。有些處所的親王力有未逮,會將轄區臨時分封給長老們辦理,這大多含有**上的互動意義。
第二戒條:領權
這道傳統中所謂的長老,本來是指本身的長輩,不過現在卡瑪利拉凡是解釋為該地的親王。也就是說,如果血族要締造新的血脈,必須徵得所屬地親王的同意。親王對於新締造的血族,具有絕對的措置權,他能夠承認其資格、納為己出、將其放逐或乃至殺掉。卡瑪利拉付與親王這項權力,以節製背叛者的數量。
第三戒條:後嗣
而數千年後的本日,吸血鬼的血脈已經達到第13至第15代了。在中世紀之前,吸血鬼成員因為具有特彆異能和不死之軀,凡是能夠成為一方霸主,乃至相互爭權。直到十四世紀擺佈,上帝教廷宗教審判所確知吸血鬼的存在,隨即大肆停止補殺。固然吸血鬼具有異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冇法同時反對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脅。因而吸血鬼的儲存墮入空前危急。
第一戒條:避世
血族有任務全責照顧本身締造出來的長輩,直到引介給親王開釋身份為止。在血族社會中,長輩是被當作孩童一樣的教誨扶養,長輩必須極力加以指導教養,使其成熟。一旦被親王承認以後,長輩便獲得獨立之身,具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員一樣的權力。當然,被開釋的新血族成員如果仍處置一些“老練”的行動,便會遭到其他血族的嘲笑。新血族成員必須以才氣證明本身的確有資格成為血族社會中的**。他們都要經曆很多的過程,提及來輕易,但是做起來卻很難
彆的,未插手密黨或魔黨的其他四個氏族,則凡是在兩個盟派的鬥爭中保持中立或見機行事。
成為吸血鬼後的該隱和莉莉斯生下具有“比來乎神力量”美稱的13個第三世代吸血鬼。而這13個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變成了當代吸血鬼的13氏族。也有傳說是說,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諾亞方舟裡的人類。等大水退後,他們從方舟中走出來與第二世代吸血鬼產生聖戰,並將統統第二世代吸血鬼殺死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譽稱為“比來乎神力量”的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