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直白一些,駱南晴就是個精力病,中原國的相乾法律有明白條則,精力病患者,能夠逃脫法律的製裁。
回想這二十來年,他們無數次給女兒清算亂攤子,前前後後被他們駱家獲咎的客戶和朋友不計其數。
“如許無休無止的膠葛固然讓我很不耐煩,看在小時候一起玩到大的情分上,我並冇有禁止她們的靠近。”
“仍然肯放她一馬不再究查,不代表我也會像她那麼重義氣,給惡人持續做惡的機遇。且等著吧,就算你們駱家將她從拘留所撈出來,我也會想儘體例,狠狠讓她脫掉一層皮。”
駱南風自嘲一笑:“也對,這個題目,在我姐當年分開南城的前一天我就問過你,你當時未曾給我答案,現在也一定會答覆我的題目,就當我多嘴,未曾問過吧。”
如果駱家隻是淺顯老百姓倒還好說,題目是,駱家家大業大,又自誇是書香世家、家聲清貴。
她所就讀的黌舍治安環境不錯,混不下去,是因為她在黌舍裡獲咎了一名高年級學姐,駱南晴仗著年青貌美,勾引學姐的男朋友,被學姐當眾抓了個現行。
那位學姐可不是淺顯人,傳聞家庭背景非常顯赫,隨便動脫手指,便能夠將駱南晴捏得稀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