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胡義冇有親身過問過後疆場,他把這個活兒交給了馬良。馬良將步槍背在身後,單手提著駁殼槍,謹慎翼翼地翻看著鬼子屍身。中了三槍,兩槍在關鍵,血都已經流光了,這是西邊山腳的最後一個屍身。馬良直起腰,抹了一把額頭上的汗,走到胡義身邊。
“如果這如果躺著六十個讓你來驗,那我們幾個是不是得回山上去吃頓飯再來打掃疆場?你知不曉得,疆場上,時候遲延越多,不測的危急就越多?”
胡義低下頭沉默了一會,再抬起來,看著馬良,淡淡道:“我問你,驗這六個屍身,你用了多少時候?”
馬良重新把刺刀舉起來,僵立了一會,還是冇能紮下去,深呼了一口氣,終究無法地向後喊:“哥,這有個活的!”……
胡義接著就把本身的步槍從肩上摘下來,掛上刺刀,甩開大步走向那些屍身,嘁哩喀喳,每具屍身上都紮一個通透,再把刺刀上的血跡在屍身上抹了,重新返來站在馬良跟前。
“短槍拿著輕巧便利,就算是有冇死透,或者裝死的,我一樣能反應過來。哥,你放心,我但是都細心地驗了,包管冇差。”固然是屍身,但是馬良還是不肯意像胡義那樣,端著刺刀死活非論各來一刀,有點下不了手,因而就采取了本身的體例,挨個驗看一遍,隻如果達到了目標不就行了。
幾次的反覆行動後,馬良終究有一點適應了,他抬腳來到最後一個目標前,地上的鬼子身軀仰還躺在擔架上,被儘是血漬的紗布纏得像個粽子;馬良舉起刺刀,卻遲遲冇有紮落。過來的時候,他彷彿應當是睜著眼睛,現在為甚麼是閉著的?我眼睛花了?
“你感覺我用了多長時候?”
“是!”馬良收了駁殼槍,摘步槍上刺刀,嘩啦一聲推彈上膛,然後一溜小跑奔疇昔。
馬良是挺機警,但是偶然候聰明反被聰明誤,還是會害人害己,以是胡義必須點醒他。
高高升起的太陽變得明晃晃,苦楚的山巒變得越加刺眼,顯得如洗碧空越加湛藍。荒草中,有綠色朝氣破土,垛口邊的掩蔽枝椏上,已經吐出幾點嫩芽,悄悄暴露點點新綠,小小的春意,搖擺在風裡。
這上馬良完整低下了腦袋,認識到了題目的嚴峻性,或許這不起眼的於心不忍,能夠就會害了本身,或者四周戰友的命。一向覺得在山穀巷子那次,胡義的所作所為隻是出於對仇敵心狠手辣,現在終究明白了,這是老兵的疆場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