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枰大些的坐具為榻。《釋床帳》長狹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這裡說榻狹而卑,是和床對比而言。服虔《淺顯文》床三尺五曰榻,板獨坐曰枰,八尺曰床。”(《初學記》卷二十五)以今製摺合,則榻約長84厘米,床約長192厘米。河南鄲城出土的西漢石榻,有“漢故博士常山大博王君坐榻”刻銘,長87.5厘米,與《淺顯文》所記長3.5漢尺之數字極其靠近。這類長度的塌當然不能臥,隻能坐,如《高士傳》說管寧“常坐一木榻,積五十餘年,何嘗箕股,塌被騙膝處皆穿”(《承平禦覽》卷七六)。榻也以一人獨坐為尊。《世說新語?剛正篇》劉注引《語林》(杜)預征吳還,獨榻,不與來賓共也。”《排調篇》劉尊祖少為殷中軍所知,稱之於庾公。庾公引見,坐之獨榻上。”這些史料的期間雖稍遲,但與漢製應無大異。二人共坐者,則稱合榻。《三國誌?吳誌?魯肅傳》合榻對飲。”《諸葛融傳》合榻促坐。”漢畫像石上呈現過二人坐一榻的圖象,應即合榻。至於南北朝時多數人共坐之連榻,漢朝彷彿還未呈現(孫機《漢朝物質文明質料圖說》,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20頁)。

漢朝並不風行垂足高坐,以是這時似不該有桌、椅等傢俱。但是實際上,漢朝固然無椅,卻已產生了雛形的桌。河南靈寶張灣二號東漢墓出土的一張綠釉陶桌,上置一圓底小罐。從其足和麪的比例看來,這是一張較高的小桌(陳增弼以為這不是小桌,而是“一件與灶台配套利用的廚房中擺放烹調味品的灶邊小案”。見《論漢朝無桌》,《文博》1982年第5期)。不過因為陶桌是明器模型,它所代表的什物的尺寸難以肯定。四川彭縣出土的市場畫像磚上的一張方桌,桌前之人與桌上之人在停止買賣,桌的高度能夠通過人的體高直接推知,以是能夠被確認(圖76)。這張桌子的桌腿間無撐,形製較原始,但已與敦煌莫高窟85窟唐朝壁畫中的方桌非常靠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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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懸於室內用以防塵的是承塵,直立於室內用以擋風的則是屏風。屏風是一件獨立的傢俱,與從屬於床的屏扆分歧。《史記?孟嘗君傳記》中曾提到屏風,申明戰國時已有此物,漢朝更加風行(孫機《漢朝物質文明質料圖說》,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18~219、225頁)

榻除了仆人自坐歇息外,還用於待客,如《後漢書?徐稚傳》陳蕃為太守,不接來賓,唯稚來,特設一榻,去則懸之。”又用於見吏,如徐州十裡鋪東漢畫像石中,一處所長吏端坐榻上,三個小吏模樣的人,雙手執笏恭敬地膜拜於前(《江蘇徐州十裡鋪漢畫像石墓》,《考古》1966年第2期)。宴飲時,榻更加常設,或仆人自坐,或與來賓共坐。遼陽棒台子二號漢墓宴飲圖(圖72)中,男女仆人即各坐一榻,中間設食案,榻上還施以幧帳,一邊喝酒,一邊賞識歌舞(《遼陽市棒台子二號壁畫墓》,《考古》1960年第1期)。彆的,另有一種特小之榻,配以榻登,用於登大床。《釋名》榻登施大床之前,小榻之上,以是登床也。”(林劍鳴等《秦漢社會文明》,西北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38~2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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