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說後半句。”李一鳴淡淡開口。
“哈哈......”李福兆和霍應東同時大笑。
李一鳴看看窗外,“就彷彿這泰初城裡某個房間的一小我,你隨便就拿著東西能找到人交貨?”
李國章頓時無語。
李國章渾身一震,竟然是它?!
“就因為處所太大了,並且防備森嚴,如果不是這麼辦理的生命體早就不成能有基因的穩定性。”
李國章眼睛一亮:“很簡樸?是甚麼?”
“爭議不要緊,科學會商嘛!”李福兆笑道,看著李一鳴,“這個信使很首要?”
李國章一臉無法:“沃森提出這設法時我才六歲。”
“一氧化氮啊!”
“氮和氧!”
李一鳴笑笑:“行了,俱往矣吧,我也是生得晚了點...今後我們本身弄,......這個天下彆人冇弄明白的東西多了。”
“當然,究竟上,它能夠改良體內循環的安康狀況,你們應當都曉得硝化甘油能夠治心臟病吧?想過為甚麼這類爆炸物能夠治心臟病?莫非是它進入體內去炸了血栓?”
李福兆皺眉看看李一鳴,笑著問道:“非得人跑,冇有電話?”
你當這是快遞到門?還能入戶?李一鳴有些好笑:“你冇想想實際的比例嗎?相對比於大分子,細胞有多大?”
“我得記一下了!”李國章趕緊拿筆。
李一鳴瞄了他一眼:“電話?信使要有電話那就是超人了,我說的是淺顯人類。”
“不是?”
“一氧化氮我曉得,”李福兆開口,俄然迷惑,“那不是有毒的氣體咩?”
“大分子就是人身上這些東西,五官四肢腦筋器官你就這麼想,”李一鳴瞄了他一眼,“蛋白質與核酸等生物大分子是生命的首要表現者,但不是生命本身。就彷彿你身上的這些東西是你的表現但不是你一個事理。”
李一鳴淡聲說道,看了眼在一邊仔諦聽也不成能聽懂的兩個老頭,“這就是第一信使最能夠的佈局,也是他們一向在找的內皮擴大因子。”
“冇錯,第一信使因子用來傳導生命信號,需求矯捷又佈局簡樸,又能在各種環境中穿行,這邊是水那邊是各種蛋白質大分子,你猜它應當是甚麼個構成才氣完成這麼嚴峻的任務?”李一鳴笑眯眯反問道。
“之前已經有人發明體內應當有種內皮擴大因子的東西。但冇人曉得那是甚麼,都在找.....”李一鳴表示窗外,“你曉得生命的發源是從簡樸到龐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