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所謂墨謹[第1頁/共2頁]

這天下標緻的女子很多,但是像十一公主跟墨涵紋這般,又標緻家世又顯赫的,倒是未幾。

七年前的墨謹在墨涵紋眼裡,就是一棵生在牆角磚縫裡的狗尾巴草,長得又乾又瘦又磕磣,把她放在角落裡,一天下來連吭都不吭一聲,讓人底子就想不起來,牆角下還伸直著她這麼個玩意。

是的,七年前,十歲的墨謹在一樣十歲的墨涵紋眼裡,就隻一個玩意兒罷了。

或許,是因為她跟墨涵紋一樣,也有一個清閒侯的爹?

但是七年後,這個當年毫不起眼的“玩意兒”,卻成了墨涵紋的眼中釘,肉中刺。

或許是如許的吧,但是墨謹卻一點也不想去計算,哪怕她那位名義上的mm老是來時不時地找她的費事。

關於墨涵紋把本身當作眼中釘這事,墨謹向來都冇放在過心上,她本來就是個慢吞吞的人,就算是火燒著了眉毛,也一定會抬一下眼皮,更何況戔戔一個墨涵紋。

更何況,比墨涵紋標緻的女人未幾,但是跟她一樣標緻的,卻比比皆是,隻是誰都冇有一個清閒侯的爹在背後撐腰罷了。

墨涵紋實在是算不上特彆。

因為這個少女,確切是挺標緻的——起碼,天遙都城裡不到比她更美的了。

她跟墨涵紋同歲,名字叫做墨謹。

方纔來到這裡的發急早已經散儘,她再也不是阿誰在北京的房價物價中間掙紮的小文員了。

因為長年的不見陽光,她的皮膚有些慘白,帶著點病弱的感受;端倪很淡,淡的讓人看一眼都記不住,像是浸在了江南煙雨裡的水墨畫,隨時都會化開,但是看過以後,卻又會忍不住去看第二眼,第三眼,第四眼……到最後,便再也移不開目光。

她叫墨謹,是天遙國清閒侯的三女兒,四歲那年被人估客拐走,直到十歲那年,被去靈華山上香的清閒王妃給遇見,這才歸回王府。

這或許跟本就不算一種斑斕,但是卻還是讓人沉淪。

連人都算不上。

不知不覺間,她已經在清閒侯府待了七年了,間隔她非命在北京的街頭,也有十個年初了。

墨謹總感覺,加上本身在當代活的二十三年,現在的本身也算是個三十的人了,總不好跟個十七歲的小丫頭辯論。

能與皇家的公主並稱雙姝,這是多大的光榮。不過,這天下獨一份的光榮落在墨涵紋身上,也不算是過分度。

但是墨謹倒是不一樣的,她冇有墨涵紋那種如同春季裡盛開的桃花瓣粉嫩的肌膚,也冇有老是含情脈脈的眸子和笑不露齒的櫻唇,她老是穿戴比府中仆人更加樸實的衣服,梳著長得能擋住眼睛的劉海,低著頭,行走在府中花草深幽的巷子上,很少會呈現在人前,乃至於幾近冇有人曉得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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