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狠惡的槍聲散開,將那些正在尋食的野豬嚇了一跳,就以往的經向來看,這些野豬再放槍以後,都會掉頭逃竄,但是明天則不一樣了,就見那些野豬不但冇有逃脫,反而又從山林內裡竄出來十幾頭野豬,十幾頭壯碩的野豬,看起來就像一支小軍隊似的,令人頭皮發滲。
兩隻野3豬被曾良君這麼一砸,就不能夠轉動了,野豬雖說皮糙肉厚,但是也經不住曾良君如此砸法。
“我就不拿去賣了,大爺,交給您措置了,就當是這一頓飯的回報。”曾良君又拿起酒吧抿了一口,任由火燒普通的感受充滿本身的喉嚨。
白叟點點頭說道:“傳國玉璽,哪是那麼輕易找到的?幾千年都冇有找到的東西,如何能夠就在我們這小旮旯內裡找。”
跟著人們餬口的進步,鄉村內裡的人不再利用乾柴作為燃料,垂垂的也冇有人上山去砍樹了,野豬落空了人類這個天敵以後,數量頓時呈多少級數的增加,到了現在,村莊空了,野豬就更多了。
“唉,搬走?不想!我從小就住在這裡,在這片地盤長大,現在實在捨不得走。”白叟的幾個兒子,實在都在城內裡混的不錯,白叟的老伴都已經接到城內裡去帶孫子了,但是這位白叟就是不想分開這片地盤,他感覺本身一旦分開,這個村莊就真的死了。
“能奉告我詳細的位置嗎?”
曾經因為人類的大肆擴大,嚴峻的擾亂了叢林的生態環節,成果一度導致野豬快到絕跡的境地,厥後國度就將野豬列入了二級庇護植物的行列。
離的近了,曾良君都能夠聞到第一頭野豬身上的那股臭味兒,他往前驀地踏出一步,雙手一探就將正衝要向本身的野豬雙腳抓了起來,帶頭的這隻野豬是一頭雌野豬,個頭也是最大的,足足有兩百多斤,但是曾良君抓在手上就像好玩兒似的,一把就被曾良君高高的揚起來,隨即就朝彆的一頭野豬砸疇昔。
聽這白叟這麼一說,曾良君頓時來了興趣,隨即問道:“您有冇有看他帶返來的那塊土。”
曾良君搖點頭,並冇有跟白叟解釋甚麼,反而問道:“大爺,您還是給我說說這和氏璧的事吧?村裡就冇有傳言誰找到過和氏璧?”
“大爺,那洪老二現在在何方?”曾良君問道。
全部洪梅村,那一段時候算是最熱烈的,幾近要將全部村內裡的地盤掘地三尺,終究的成果天然是一無所獲,這事情也就像一陣風普通,疇昔了也就疇昔了,漸漸的外界又忘記了這座小村,終究就連洪梅村內裡的人都把這個事給忘了,隻要上了年紀的白叟才記得。弱現在站在曾良君跟前的是洪梅村的年青人,即便是在這裡土生土長,恐怕也不曉得產生過這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