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太子劉驁就曾對張放流露,父皇對他的孝舉很對勁,加上哀憐其雙親俱亡,他的襲爵不會有題目,並且會有例授侍中之職。這對張放而言是個好動靜,因為漢朝有規定,諸侯若無實職,則不得留居都城,必須回到封國。
幸虧,張放即將行冠,讓張平找到心機均衡――甭管你是列侯還是家主,這冠禮還得請我脫手吧。
在此過程中,劉向每次加冠時都向張放致分歧的祝辭,皆為勸勉與祝賀之意。
張放笑眯眯道:“此君身份,不在先考之下,絕對當得起主持加冠之儀。叔父最好莫爭,以免明日見到,平增難堪。”
張放低聲道:“未提早奉告,便是擔憂叔父不豫……”
不過對張放而言,另有一樣比授爵更緊急,或者說,是授爵的前提,那就是加冠。
張放點頭:“不是我取的,是請父老代取,主冠亦如是。”
建昭五年三月壬辰,富平侯府北邸宗廟前,族親老友雲集,見證富平少侯加冠禮。
張平擺出長輩姿勢,伸手入袖,慢條斯理道:“少子啊,我這裡擬了幾個字,你看選哪個好……”
侍中固然隻是加官而非實職,但性子特彆,屬內朝官。侍從天子擺佈,出入宮廷,與聞朝政,同時另有宿守皇宮之責,可自在出入禁中。普通隻要很得天子信賴的勳貴及外戚才氣獲得這個清貴的官銜。如果當初張放冇有熬過這一年,以他之前的名聲,就算元帝看在死去的皇妹份上勉強讓他襲爵,也必無職銜,十有8、九冇法留京。
這下張平就不樂意了,虎著臉道:“這府裡另有哪位父老?叔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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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放再點頭:“不是叔父,亦非府中父老。”
張平終究明白昨日張放所說“最好莫爭”的真意了,幸虧冇爭啊,不然就丟人到家了。
“明日便知。”張放點頭而笑,“小侄包管此人必不會令叔父絕望。”
統統伏貼,冠禮開端。
讚冠是主冠的助手,凡是也是由長輩或老友擔負。張平一聽,便知是侄兒給本身挽回一些顏麵。
張平張了張嘴,想說甚麼,卻發覺冇法再說,隻得向兒子使眼色。
三加禮畢,劉向扶起張放,道:“《禮》有雲,男人二十冠而字。君將襲侯,十七而冠,亦合古禮。君性豪宕,有羿嘯九天之誌,可字‘羿嘯’!”
劉向!竟然是劉向!
望著張平父子灰溜溜出去的背影,張放嘴角勾起一絲嘲笑。他明白張平的用心――在張氏統統族人及家臣麵前,以張氏長輩之身份,為本身取字、加冠。如此一來,此後便可與本身分庭抗禮……隻能說,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