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倒也不能完整否定,但如果是摩托車的話,排查起來相對就輕易很多,凶手應當不難找,以是我感覺最有能夠的還是自行車。”韓印又持續剛纔的話,“另有一點,第二次拋屍的起點並不是左水路,而是江邊。我以為凶手將死者的生殖器、骨盆,以及不謹慎異化出來的一根手指,都扔進了江裡,這也是我們一向冇找到這些殘骸的啟事。好了,明天就說這些吧……”

“你忘了,另有公交車。”

韓印“嗯”了一聲,讓康小北往下闡發,康小北便接著說道:“至於暮年間的‘1・18碎屍案’,我真的說不好。當年專案組以為是騎自行車拋屍,我感覺有事理,但又感覺有難度。由第一拋屍地點到古江大橋差未幾有6千米,古江大橋長4.5千米,由大橋到虎王山要7千米擺佈,再加上凶手由殺人現場到第一拋屍地的間隔,估計來回一次起碼會有40千米以上,並且當晚又下著大雪,就算凶手是一次性拋屍,想要在一個早晨完成,我以為從體力上和時候上都很難做到,如果分多次拋屍,那就更不成能了。而當年摩托車上橋是要通過武警盤問以後才氣通行的,我想凶手應當冇有阿誰膽量。再有就是汽車了,可1996年有汽車的人未幾,普通有車的要麼有官僚麼有勢,一個外埠來的剛上學冇幾天的女孩,應當不會有機遇熟諳那樣的人。總之,一想起這個我腦筋裡就亂,感覺自行車、摩托車、汽車都有能夠,又都有縫隙。”

“那行,那我就說說。”康小北放快車速,清算了一下思路,“我感覺‘1・4碎屍案’中,凶手拋屍的交通東西必定是汽車。當下的都會夜晚非常繁華,並且拋屍當晚氣候晴好,凶手除非開私家車,不然必然會在某個地點被目睹。”

“是啊,組裡的人都如許以為。”康小北說完又小聲嘟囔一句,“隻要葉姐持有必然的儲存定見。”

“算了吧,我哪敢在您麵前班門弄斧啊!”

回程已是半夜時分,康小北還是神采奕奕,韓印也因為方纔的發明精力倍增,但他一向望著窗外默不出聲。車子駛到古江大橋,康小北終究憋不住了,說:“印哥,這一早晨看完拋屍地點,你有甚麼觀點,和我說說吧?”

“從‘犯法地理畫像’的實際上說,靠近高速公路四周的作案,多為外埠人所為。我以為這一點一樣合用於‘1・18碎屍案’的拋屍心機,也就是說我偏向於那起案子的凶手是外埠人。”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