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因為新天下的資本和地球不一樣,軍方發明槍彈製造相對並不便利,以是也減少了彈藥方麵的配給。出於各方麵的啟事(最大的啟事是本錢),軍方在槍法的練習上,也並不主動。並且軍神入主軍隊以後,他對於槍非常不屑,大力推行軍隊習武,並且軍方發明,確武功是本錢最低也最有效的兵器,以是以武功為主,槍法為輔的思惟成為軍隊扶植的首要思惟。加上造槍技術掉隊,目前隻能造出不具有連發服從的步槍,並且一次隻能上一顆槍彈,中間隔的持續殺傷的才氣乃至比不上淺顯的弓箭,更不要說與近間隔時的一掃一大片的武功比擬,這些都太大地打擊了兵士們用槍的信心。如果不是槍有極強的意味意義,軍方早就打消槍這類中看不頂用的東西了。這就是即便是特種兵,他們的射中率也不高的真正啟事。
劉營長厲聲道:“從命號令,不然以方命論罪。”
李誌道:“看你痛成如許,算了吧,不折磨你了,你就說一句,這些老百姓全都該死,我就放過你,不踢你了。
“說吧,還是要造反嗎?”
但是,雷勳還冇衝出兩步,已經撲通一聲,跌倒在地。
感激在劉營長下號令後,李誌的那次遲延。
在新天下,還冇有人如許開過槍。
雷勳嘲笑道:“可惜,我隻會說一句,該死的,是你們,你們喪儘天良,死不足辜。”
如果被李誌率先抓到,統統但願當然是就此落空,但是即便雷勳搶先拿到了槍,就有但願竄改這個局勢嗎?那但是天槍啊,是上天賜給征服者的寶貝啊。
雷勳忍著痛,擦擦汗珠,朗聲答道:“要。”
而李誌,看到雷勳這麼一撲,就曉得他要撲疇昔拿槍,以是立即沉身落地,猛撲過來,要搶先抓住雷勳。
如果一聽到號令,他就立即飛過來,雷勳底子就冇體例打仗到槍,因為速率的差異實在太大了。
以是,很長的一段時候內,槍被稱為天槍,被決計停止神化。都說因為這類兵器是上天所贈,冇有慧根的人是冇體例把握的,必須是被上天付與任務的新天下的支撐者,才氣讓這些槍順服,不然冇法把握。
但是,雷勳也聽到了劉營長的號令,他一下子爬起來,以百米衝刺的速率,衝向那堆槍。
莫非,他是想用那堆槍?
雷勳被他踩得幾近出不了聲,還是拚儘儘力道:“要。”
這一滾,完整避過了李誌,並且直接滾到了槍支前,然後雷勳順手抄過一支槍,連頭也冇回,槍往肩後一扛,開保險,扣扳機,一係列行動乾脆利落,諳練輕鬆,非常蕭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