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野禪[第1頁/共3頁]

珠子臉上暴露笑容,開口問:“你走貨,用甚麼來換。”

這麼一聽,彷彿是對買家賣力,實在這是王政在胡搞。販鬼賣妖這個行當,賣出去的東西很多都是虛的。這是行業的特性,就和玩文玩核桃一樣,開核桃的時候能出獅子頭是最好,出不了你也不能怪人家老闆。我們做這個買賣也是如此事理。猜是買賣的一部分,如果大家都如王政這般要個明白的答案,那這一行就幾近賺不到大錢了。

“試想一下,一個西瓜,不曉得甜不甜的時候能夠賣三塊錢,但曉得必然甜的話卻能賣五塊錢。有人來買瓜,對老闆說,你把西瓜切開,如果甜的話五塊錢我要了。可如果不甜呢?西瓜都切開了,另有人會要嗎?這買賣不就冇體例做了嗎?”

之以是不消它換票子的啟事很簡樸,因為我需求這東西。之前我就想過,現在我們所貧乏的實在不是近身鬥爭的傢夥,瘦子和洛邛都設備了三棱刺以及獸骨匕首,我固然三棱刺掉了,可要彌補新傢夥並不難。這些冷兵器還能搞到,但是法器倒是可遇而不成求。先不說道上賣出來的法器是不是真貨,被騙的概率一向很高。如果法器是假的,錢天然打了水漂。就算真的趕上了好的法器,可冇有人幫手談代價,也不成能輕鬆的拿下來。最關頭的是怕人惦記,所謂纔不露白,這話不但單說的是走在大馬路上用心炫富的那些人。常常露白都是在不經意間,比如買東西。你花幾萬塊買了個法器,人家天然曉得你是大戶,如果你冇有庇護本身的本領,那成果可想而知。

“好啊,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的識貨!”

我倉猝點點頭,謹慎地將紙條藏在了貼身的口袋中。這第一件買賣算是成了,冇有賺到錢,但好歹有了收成。

洛邛奇特地盯著我,獵奇地問。

蒙麵巫師提到了“野禪”這個詞,我愣了一下,站在珠子前麵想了想,彷彿有些記起來。“野禪”彷彿在《山野怪談》中呈現過,但並非因為它是土獸或者鬼怪而呈現。在《山野怪談》中記錄的很多土獸,都喜幸虧某種樹下棲息,這類樹彷彿對於土獸,或者鬼怪有相稱的吸引力。而這類樹就叫“野禪”,“野禪”的形狀和杉樹很像,能夠長的非常高,大要是一層紅皮,但將紅皮剝開,內部倒是玄色的。在切開內部的玄色根柢後會流出奇特的液體。這類液體對人是有劇毒的,但對於某些土獸而言,這些液體倒是甘旨好菜。是以,《山野怪談》中所記錄的很多土獸都和“野禪”有密不成分的乾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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